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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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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6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6年春运从124开始至33结束,共计40天。据初步预测,2016年春运期间,我区道路旅客运输634万人次,周转量约为6980万人公里,分别减少5.1%4.7%铁路旅客运输量将达2122万人次左右,比去年增加18%。总体来看,春运我区道路旅客运输较上年略有减少,铁路旅客运输继续保持增长,客流总量依然呈上升态势。为全力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1.充分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春运将遇到恶劣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40天中有18-25天为雨雪天气。冷空气频繁、雾霾天气偏多,对春运的影响程度可能会高于往年。近期,新世纪罕见寒潮已对我区春运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协调、科学组织,完善体制机制,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

2.建立完善领导机构。春运工作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支持。区春运办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精心谋划组织。区春运办要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重点支持和安排,切实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二、从细从严,着力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早、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春运前,集中力量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集中力量对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的路段、桥梁、涵洞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完善交通安全措施、警示引导标志标牌,查堵补漏,加强源头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安全的进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要增强相关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确保春运期间行车安全。

3.狠抓春运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要全力做好反恐反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疏导和控制,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警力值班,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握力度。

三、完善预案,全面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1.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因素较多,各相关部门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物资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2.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要针对冬季气候的特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组织开展春运期间气象专题服务,以便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

    3.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旅客大面积、大规模滞留和运输中断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滞留原因,滞留人数,采取的措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所需的时间等内容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春运办,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码头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及时保证道路恢复通行。

四、明晰职责,注重部门间统筹协作

春运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不同运输方式之间也要加强衔接,互相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相互协作,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指挥、社会参与”为主要特点的春运工作机制,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共同采取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沿线区域联动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具体职责如下: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区春运办公室报告

交通运输局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加强对国、县道巡查,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不符合条件的营运客车上路。

交通集团要严格落实所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与车辆、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科学合理做好运力调度,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切实增加运力投入。要提高服务质量,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做好“三品”检查工作,提高车辆的始发正点率。

公安局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加大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对相关路口、卡口和客运车辆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加强监管,保证道路畅通。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人力社保局和总工会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和引导,组织有序流动。

铁路部门要切实做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保证旅客提前方便购票。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输方案,确保安全有序地渡过客运高峰期,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铁办要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维护铁路站场秩序,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做好春运相关服务。

安监局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宣传部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区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卫计局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发改局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气象局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暴雨、寒潮等预警信号。

供电局要确保各车站、码头、收费站的用电,避免因停电引起群体骚乱和交通堵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设置一定的场馆、学校等区域作为应急安置点。

五、以人为本,全力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1.进一步推动精准服务。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智慧高速”的平台和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数、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的传播。

2.进一步创新售票渠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充分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展互联网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等便捷售票渠道,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预订团队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学生、务工人员和边远地区旅客出行。

3.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各有关部门、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积极营造和谐春运、温馨春运的良好氛围。

4.进一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团区委,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春运“暖冬行动”,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岗位对接和志愿者服务站点设立等工作,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火车站、道路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六、创新工作,完善信息交流和反馈网络

及时、准确的信息是保证管理部门实时掌握春运情况,应对突发事件的必要条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上报春运动态信息,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春运期间除重特大情况及时报告外,春运首日,春运一周,节后首日,春运三十日等须各报送一次本部门动态信息给区春运办。遇到重大特殊情况,要实行急事急报,特事特报,禁止漏报、迟报,更不允许瞒报。区春运办要及时编印《上虞春运简讯》,通报春运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加强节假日值班,明确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重特大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绍兴市上虞区春运办联系人:谢以凡,联系电话:82218902(工作日),82217354(节假日),传真:82217354,电子邮箱: 864257342qq.com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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