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市监〔2015〕137号
各所(分局):
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启动,根据省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浙工商企管〔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年报公示工作
年报公示工作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监管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基础和有效手段。2015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党委关于“宽进严管”要持续走在省市区前列的要求,继续予以高度重视,保持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工作劲头不松、工作要求不降,圆满完成任务。
二、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采取灵活有效的宣传方式,既正面宣传企业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自觉主动申报年报;也要以企业因不履行年报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受到种种限制的实际案例来宣传不按规定年报的法律后果,警示更多的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应报尽报。同时各单位要做好企业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尤其对于新设立企业的联络员、更换的新联络员,要全面铺开、培训到位,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熟悉操作年报系统等。
三、认真有序开展年报工作
(一)推动年报进度“三平衡”。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将业务指导与督促报送有机结合起来,整体上平稳推进年报工作,实现月均年报进度基本平衡,企业、农专社、个体户等各主体的年报进度基本平衡,各所(分局)之间的年报进度基本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