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党[2016] 13号
各村、单位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现对乡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要求。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在自身过硬的基础上,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帮助指导好联系单位、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村、单位支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落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开展检查指导。要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采用听、看、查、核等方式,经常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针对检查了解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类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要按照工作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实施检查,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加强教育管理。要督促指导责任范围内的办线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及时掌握和密切关注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认真诺廉践廉;要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对责任范围内的干部出现违纪苗头时、群众有反映时、个人情绪波动时,要及时谈心教育、敲警钟、提醒防范;对涉及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进行了解,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要注意关口前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四、解决突出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解决;对违法违纪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经发现,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成风之前。对于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特别是领导责任的追究。责任范围内的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松党风廉政建设,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特别是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和恶性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治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陈溪乡委员会
主题词:党风廉政 反腐倡廉 组织领导 责任分工 实施意见
抄送:区纪委
陈溪乡党政办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