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谢镇政〔2016〕5号
各行政村(居):
现将《2016年谢塘镇新居民信息登记稽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2016年度谢塘镇新居民信息登记稽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新居民信息登记质量,进一步规范新居民信息稽查工作,特制订本稽查考核办法。
一、稽查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量化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工作水平。
二、稽查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镇的15个行政村(居委),根据各辖区的新居民人数多少,将全镇各村(居)分成三类分别进行稽查。
A类3个:东联村、联民村、晋生村;
B类6个:谢家塘村、居 委、新戴家村、禹峰村、东升村、丰园村;
C类6个:东闸村、新章村、星明村、岑仓村、铲还湖村、建塘村。
企业中的新居民按地域划归到所属行政村(居委)进行考核管理。
二、稽查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实地抽查
1、新居民信息质量合格率、注销率。
每月在册数据库中抽取新居民数据20人,进行实地检查,新居民数据不足20人的按实数检查。
新居民信息质量合格率主要检查信息登记表填写情况,信息虚假情况。发现信息登记表项目应填未填或填写错误的,每份信息扣信息质量合格率1个百分点;每发现一例信息虚假的,信息质量合格率扣10个百分点。
新居民信息注销率主要检查新居民人走注销情况,新居民离开居住地(企业、出租房)后10个工作日内注销其登记信息。
2、新居民信息登记率、人户一致率。
每月实地抽查辖区新居民20人(不足20人的按实抽查),检查新居民的登记率和人户一致率。
3、出租房屋登记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
每月实地抽查辖区出租房屋10间(不足10间的按实抽查),检查出租房屋建档情况,对出租房登记率及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进行考核。
A类的村原则上镇每月稽查一次,B类的村(居)镇每二个月稽查一次,C类的村镇每三个月稽查一次。
(二)、区局稽查和数据倒查
1、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每月对我镇进行稽查考核,稽查结果列入村(居)的每月稽查考核。
2、镇新居民事务所将定期收集公安、计生、社保、教体、卫生等部门数据进行倒查。通过数据倒查,发现未按规定登记的,同样列入村(居)的每月稽查考核。
三、稽查考核结果运用
1、镇新居民事务所在当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各行政村的日常稽查考核,并将稽查情况及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到各行政村;通报中按照区维稳办“三色预警”规定“新居民信息登记率达85%(含)以上为绿色、75%(含)以上至85%为黄色、75%以下为红色”的标准确定预警等级。在区新居民局稽查中,登记率不达标导致镇新居民工作被红灯、黄灯预警的责任村,当月红色预警。受预警的村应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次月镇新居民事务所将再次抽查。
2、新居民稽查结果列入村(居)新居民事务站管理考核,按《2016年度谢塘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3、新居民稽查结果作为村主职干部新居民管理工作的考核依据,按《谢塘镇2016年度综治维稳工作专项月考核办法》执行。
4、镇新居民事务所根据稽查情况,按照《2016年度谢塘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专职协管员进行考核,并按实发放考核工作经费。
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由镇新居民事务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谢塘镇新居民信息登记稽查考核细则
2、新居民信息、出租房屋实地抽查情况表(表一、二、三)
附件下载: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