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办〔2016〕41号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要求,着力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工业园区(包括新叶棣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治本导向、需求导向,通过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问题底数摸清、治理措施到位、河湖水质提升、整体环境改善、群众感到满意,为实现今年“戮力同心、清污夺鼎”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园区内部分公用污水管网设施排查与整治。大力推进公用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全面解决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问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百官、城东、路东三个工业园区污水全部接入城市公用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暂不具备条件的新叶家埭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接入村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二)全面开展企业内部污水管网设施排查与整治。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全面解决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问题,实现企业内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园区公用管网排放,杜绝企业污水直排河流现象。
(三)全面开展企业排污(水)口排查与整治。详细掌握沿河排污(水)口分布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入河排污口,原则要求实施截污纳管进行封堵。雨水口邀请区环保局帮助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加强监督监控;对雨水口,进行标牌标识,利于监督管理。
(四)全面开展园区环境违法行为排查与整治。按照依法从严从重的要求,全面开展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偷排漏排、违法排放有毒有害和危险废物的企业,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实施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土”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对县级以上河道及沿岸30米、其他河道沿岸10米范围内的违障,一律实施拆除。对典型违法违规的人和事,一律在媒体公开。
(五)全面开展园区环境面貌排查与整治。完善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大力整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园区环境净化、绿化、亮化、序化、美化水平。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集中处理,实施建筑垃圾集中处置,杜绝建筑垃圾乱倒偷倒行为。开展一次园区企业内部环境大整治,清除各类卫生死角,全面整治乱搭乱建问题,规范物资堆放,实现企业干净、整洁、美观;制定《园区企业卫生评比办法》,定期检查评比通报,形成竞赛比拼氛围,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六)全面开展园区落后产能和“低小散”块状行业排查与整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涉水涉污企业为重点,提高淘汰标准,加速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退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企业出租厂房违法生产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低小散”企业(加工点、作坊)全面关停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13日前)
召开全街道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印发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动员部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以百官、城东、路东、新叶家埭四个工业园区为单位,联合环保、工商等部门,分别组建四个调查小组,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对工业园区和每一家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1.全面查清园区污水排放及周边城市排水管网现状、园区排水现状和园区公用污水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问题;
2.全面查清园区环境违法问题;
3.全面治理园区环境“脏乱差”问题;
4.全面拆除影响消防通道和园区面貌的房屋、棚舍;
5.全面整治、关停或提升园区落后产能和“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
6.全面查清企业排水现状和企业截污纳管情况及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等问题;
7.全面查清企业入河排污(水)口公布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至10月31日)
除工程项目原则要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外,其他整治任务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按照“每周有进度、每月有突破”的要求,全面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尽力完成以下预定目标:1.城东、路东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测、疏浚,督促污水泵站抓紧投入使用。2.完成百官工业园区污水泵站交接工作。3.将新叶家埭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纳入村镇生活污水管网,杜绝污水直接排放。
(四)巩固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优化机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
2.全面开展检查验收。
10月底,由工作小组分别对各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情况报街道党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作为先进评比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能办公室同志为成员,强化人员、资金等基础保障。整治行动由街道工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办线共同参与,确保行动有序深入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为强势推进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街道纪委牵头派遣督导组,全程参与监督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督办。
(三)严格考核评价。将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五水共治”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依据。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拖沓、拖延,未按要求落实责任,造成攻坚行动延迟或无法完成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