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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6年上虞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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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6〕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关于《2016年上虞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2016年上虞区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

 

为科学、有序地开展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促进区审计局统筹安排审计资源,科学组织审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2016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总体方案的精神,特制订本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文件部署,结合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各项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着重提高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时效性,以预算执行、资金分配和行政审批为着力点,加大大数据审计实践力度,依法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全覆盖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为推进我区财税体制机制完善,实现“四个上虞”提供审计支持。

二、总体目标

(一)促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等要求,推进预算编制、预算公开、转移支付、事权划分等方面深化改革,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推动财税体制机制改进和完善。

(二)推进政策措施落实。通过监督检查地区和部门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实、重点资金保障、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三)促进财政管理制度完善。按照新《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揭示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专项资金分配、决算编报、结转结余、预算调整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财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强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审计理念,通过审计反映公共资金使用中的沉淀、低效等情况,促进减少公共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公共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五)维护财经秩序。通过监督检查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坚持查清事实和落实责任相结合,发挥审计的“反腐利剑”作用,规范财经行为,推进廉政建设。

(六)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跟进分析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金融等情况,发现和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本级政府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公共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收支进行审计,涵盖年初预算编制、预算批复、指标下达、预算追加、资金收支、收入征缴、决算报表编制等各环节,包括本级支出和转移支付。对区级部门的审计,要审计部门预算执行以及部门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1.预算分配和调整情况。检查报送人大会议审查的2015年预算收支范围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细化,四本预算间资金调出、调入是否一致;检查“切块资金”预算编制是否及时、完整、细化;检查批复部门预算是否及时规范、清晰完整、细化恰当;检查部门预算追加追减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真实,特别是结余资金指标退回是否合理、合规,退回后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检查调整预算科目和级次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报告是否准确完整;检查政府性基金是否存在未按照基金使用方向分配资金、调整变动多、执行不及时等问题;检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是否合理,分配依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内部循环的情况,是否存在对关系国家战略的经济安全领域、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投入比例低、项目小散等问题。

2.预算收入征缴情况。检查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是否规范,预算收入事项是否全部纳入预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结合地税审计,抽查部分税收征管业务,审查是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揭示违规核定征收、开设过渡户、套取税收优惠等问题;对部门执收的非税收入,如部门资产出租出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在弄清资产权属、征收主体、征收内容、批准环节、票据种类等的基础上,审查是否存在应纳未纳预算的问题;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审查收入收缴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审核职责是否履行到位、上缴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存在采用退库方式补助企业导致少报收入、按收缴计划编制报表导致收入不准确等问题。

3.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以财政部门批复和追加的部门预算为基础,检查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存在扩大支出范围和预算执行不到位等情况;检查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情况,是否及时拨付、支出;检查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否有效执行,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超收收入、结余资金等是否补充;检查权责发生制支出事项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是否彻底,是否存在应纳入未纳入、违规设立支出户、间接打款等情况;政府投资预算执行是否存在预算执行率低的情况。

4.预算公开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检查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是否在人大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的一般公共预算是否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编列到项;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是否在财政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检查专项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是否向社会公开,是否按项目按单位公开;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5.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检查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的变化情况,加强分类分析,促进盘活存量提高效益。重点检查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预算管理等情况;检查是否及时足额扣回结余、结转资金;检查按照权责发生制支出事项的管理情况;检查暂存款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财政资金存放的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落实;评价产业基金等存量资金盘活措施的绩效。

6.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检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机制能否满足防范风险要求;检查是否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实施限额管理,是否存在余额突破批准限额的情况;检查是否对PPP等建立落实了奖励机制,是否通过PPP项目形式变相扩大政府性债务规模;检查风险高于警戒线的是否限期压缩债务规模;检查是否按规定将增量、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向社会公开等情况;检查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情况。

7.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等环节的信息化建设能否满足财政管理要求,是否存在各系统、各环节不衔接,影响整体效用情况;检查各系统在运行中是否存在信息输入不规范、信息交互不及时、关键信息缺失等不能很好满足财政管理要求的情况;检查区级项目库建设情况,评价其统一性、可操作性及是否便于项目监管。

8.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检查部门预算编报是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预算执行是否严格;检查收入预算是否完整,房租收入等是否及时上缴财政;检查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是否合法规范;检查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挪用情况;检查各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检查部门资金是否按照要求实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检查部门资产采购管理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推动中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紧紧围绕项目落实、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5个方面,重点关注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该项目结合我区实际,选取省厅实施的部分审计项目,如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执行和浙商回归项目落地情况、“五水共治”等专项审计调查作为稳增长政策审计内容。

1.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对落实政策所需的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关注资金是否保障到位、是否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是否存在一方面承担信贷资金财务成本,而另一方面形成新的沉淀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大量财政资金滞留、沉淀在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问题,检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加快拨付项目资金进度,可统筹安排的财政结余资金是否及时盘活等。二是金融机构提供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情况,信贷资金投向和结构是否优化,是否存在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亟需支持的领域融资难、融资贵,一些重点建设项目信贷资金大量闲置并支付大额利息等问题。三是结合我省财政体制改革,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和使用情况。要把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以及政策目标实现统筹考虑,重点揭示应投未投、该用未用问题;剖析存量资金的成因、结构、闲置时间和资金性质,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推动加快清理盘活进度。对项目已无法实施的长期结转资金,要督促及时收回。对确定当年预算不能执行的项目,要推动及时调整预算,防止形成新的资金沉淀。对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要督促及时安排使用,推动重点投向民生领域,保障重点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该项目结合本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不单独立项,但单独出具报告。

2.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执行和浙商回归项目落地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以促进我区支持浙商回归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推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为审计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商回归具体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近三年本地区招商引资项目总体情况及浙商回归项目签约、落地和投产基本情况,浙商回归项目财政扶持、要素保障和土地供应政策执行与绩效情况,剖析浙商回归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审计建议。审计方式按省审计厅和绍兴市审计局要求进行,局不单独立项。

3.“五水共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以督促“五水共治”各项计划工作到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美丽浙江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情况,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情况,环卫设施采购、保洁服务外包情况等。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

以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收支规模、结构和管理使用情况,关注制度运行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四)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

以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贯彻落实、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行为、打造廉洁政府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和问题下沉等情况。审计范围是各单位201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审计对象是纳入预算管理的全省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

(五)区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通过审计,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制度性问题,从体制、制度层面上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区本级政府节约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促进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具体结合2015年度已审结的政府投资项目情况进行提炼。

四、审计组织领导、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开展,由区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审计组,由郑楚坤任审计组长,陈萼娟、赵浩忠、张峰任副组长,审计局各业务科室审计人员为审计组成员。

(二)审计方式。对区财政局(地税局)、各有关预算执行和项目执行及其资金(基金)管理部门(单位),采用现场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方式。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以及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机构,采用审计调查、审计延伸、审计查询等方式。

(三)时间安排。各审计项目要按照省审计厅与绍兴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前审结,并将审计结果上报绍兴市审计局和省审计厅。

附件:2016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安排表

 

附件:

 

 2016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安排表

 

序号

区审计局

承办业务科室

备注

1

区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财政经贸审计科

法定“同级审”

2

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财政经贸审计科

省定项目

(不单独立项)

3

“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执行和浙商回归项目落地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省统一组织

省定项目

(不单独立项)

4

“五水共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投资审计分局

 

省定项目

5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

省统一组织

署定项目

6

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

财政经贸审计科

省定项目

7

区本级2015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投资审计分局

自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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