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6〕24号
绍兴上虞健民家禽屠宰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禽肉产品的卫生质量,保障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做好家禽定点屠宰工作,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现核定我区家禽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鸡、鸭、鹅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为:鸡(净膛)每羽2.60元,鸭(净膛)每羽3.1元, 鹅(净膛)每羽4.5元(鹅毛归屠宰场,不再收取定点屠宰服务费)。其余家禽定点屠宰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你公司要切实规范屠宰加工行为,保证屠宰服务质量,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家禽定点屠宰服务收费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相关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经营户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按相关程序正式核定收费标准。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