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盖镇委[2016]39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提振全镇广大党员群众的精气神,使基层群众学有榜样、干有目标,着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文明、比学赶帮的良好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开展全镇“二十佳”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名额从各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产生。原则上要求为党组织关系在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的一线党员。(具体名额分配件附件1)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
群众反响好。农村党员要求乐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较好。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党员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自我要求高。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品德端正,尊老爱幼,作风正派,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正气。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能参加评选:
1.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政策,有违章建设未整改到位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宗教活动等行为的;
3.参加过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侵害公共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评选步骤
“二十佳”评选对象要求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方法进行评选。具体步骤为:
1.组织推荐。由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和主要事迹,于6月28日前报镇党政办。
2.资格审查。对各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镇组织办征询镇纪委、城建办、政法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国土所等办线、站所的意见后,确定“二十佳”共产党员人选。
3.公示表彰。制定下发关于表彰“二十佳”共产党员的文件,并召开全镇党员大会进行表彰颁奖。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开展评比,保证按时、按质做好相关评比工作。
2.严格程序,公正评选。要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评选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尊重党员意愿,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党员积极开展评选。
3.广泛宣传,典型引导。切实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树先进、学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村民在推动村级发展上多出成绩,多做贡献。
附件:1.盖北镇“二十佳”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盖北镇“二十佳”农村党员申报表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2016-39 附件2.doc
附件下载:2016-39 附件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