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党[2016]16号
各行政村和单位 :
为充分发挥集镇对行政村的辐射作用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建设美丽乡镇,创建美好生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以“创建文明集镇,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文明集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镇容整洁、乡风文明”为目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依靠与发动群众,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集镇文明程度,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四个上虞”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镇规范化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着力完善集镇功能、改善集镇环境、营造集镇特色、提升集镇品位,使集镇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创建对象
陈溪乡集镇。
四、创建内容
文明集镇创建工作主要指集镇建成区范围内,围绕公共环境建设整治、公共秩序管理维护、公共关系构建提升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等方面开展,具体创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五、创建考核
1.各办线要围绕创建内容,根据各自实际,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升活动。4月上旬、6月上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区文明委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的文明集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测评,同时对各乡镇的测评成绩进行排名,上报绍兴市文明办。各办线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指导检查。
2.绍兴市文明委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对我区文明集镇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六、创建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集镇创建工作是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各办线要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推进,切实提高集镇的居住环境、人文环境和群众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积极发动,广泛参与。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集镇创建工作,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其热情投身文明集镇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要通过“文明创建我带头”、“我为创建献一计”等活动,形成领导重视、社会关心、百姓支持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完善机制,强化整改。各办线要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狠抓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强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附件1:陈溪乡创建绍兴市文明集镇工作职责分解表
附件2:陈溪乡“文明集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陈溪乡委员会
附件1
陈溪乡创建绍兴市文明集镇工作职责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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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类别 |
创建项目 |
创建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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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公共环境 |
Ⅱ-1公共场所环境 |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2)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3)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
城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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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街巷环境 |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2)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 3)道路名称与道路基础设施完好,无缺失、损坏和被侵占现象; 4)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
城建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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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市场环境 |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2)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 3)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4)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和强买强卖现象; |
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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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
政法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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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小区环境 |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箱房(桶)完好、整洁;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楼道灯完好、无缺失; 5)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设施; 6)小区内无饲养家禽、宠物敞放现象; 7)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畅通; 8)无违章搭建; 9)车库、车棚无违规居住现象; 10)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个宣传橱窗,内容每季更新; 11)小区内道路、绿地上设置有文明提示或温馨提示标志。 |
城建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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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车库、车棚无违规经营现象。 |
市场监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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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公共环境 |
Ⅱ-5餐饮店环境 |
1)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堆放、乱设广告牌、占道经营现象; 2)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3)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内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服务人员健康证、监督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5)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 |
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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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6河道环境 |
1)河道两岸无垃圾堆积; 2)水面无漂浮垃圾; |
农技信息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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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质良好,无发臭发黑现象。 |
农技信息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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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建筑工地环境 |
1)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 2)无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现象; 3)做到文明施工,没有施工扰民现象; 4)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 5)工地围墙美化,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30%; 6)工地内有供建筑工人用的厕所、淋浴等设施; 7)建筑工人宿舍层高不得低于2.4米,走廊宽度不得小于0.9米; 8)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9)宿舍内物品放置整齐,地面整洁,无使用明火和高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 |
城建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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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公共秩序 |
Ⅱ-9 交通秩序 |
1)交通标志规范醒目,标线清晰完好,斑马线等行人过街设施设置合理; |
城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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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车各行其道; 3)机动车无闯红灯、违法行驶现象; 4)非机动车、行人无闯红灯现象; 5)机动车无违法停车现象; 6)行人过马路无违法现象; 7)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
城建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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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车站码头秩序 |
1)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2) 无拥挤、争抢座位现象,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主动礼让; 3)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候车大厅设有吸烟室,禁烟场所无人吸烟。 |
城建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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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 |
城建办、派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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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1学校周边秩序 |
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有公安民警或协警在校园周边执勤,有专人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
陈溪小学、派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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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公共关系 |
Ⅱ-12社区人际关系 |
1)社区有便民服务中心; 2) 封闭式小区有门卫值班制度; 3)有邻里文明的提示语或温馨提示标志。 |
陈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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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有警务室,建立民警值班制度,有专人值班; |
派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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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3窗口行业服务 |
1)设置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3)服务设施齐全; 4)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5)有无障碍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6)提供服务程序和所需资料的说明书; 7)服务窗口合理有序开放; 8)服务场所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 9)其他根据窗口性质行业标准检查。 |
陈溪乡卫生院、市场监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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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 |
Ⅱ-14乡风文明 |
1)在公共场所等显著位置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凝聚思想共识、汇集精神力量; 2)开展“好居民”、“好媳妇”、“好邻居”等各类“最美人物”的挖掘选树宣传工作; 3)开展家训家规家风系列活动,推进家训家规提炼悬挂宣传工作; 4)成立乡贤参事会等组织,积极传承弘扬乡贤文化; 5)推进乡规民约的修订宣传,用规章制度教育引导集镇居民; 6)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最美家庭”等各类文明家庭创建,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7)成立道德评议会等组织,利用善行义举榜等载体,别陋习、学榜样、树新风,推进乡风评议的持续长效; 8)成立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9)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推进传统文化的熏陶传承; 10)加强“春泥计划”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蓬勃开展。 |
社会事务办、妇联、政法办、团委 |
注:窗口行业指的是区公安局下辖派出所;区财政局下辖财政分局;区卫计局下辖医院;区市场监管局下辖市场监管所;区旅游局下辖旅行社;区供销总社、区商贸国资总公司下辖商场;区水务集团下辖供水服务营业厅、区供电局下辖供电所,中国电信上虞分公司、区邮政局、中国移动上虞分公司、中国联通上虞分公司下辖营业厅;中国人民银行上虞支行下辖各银行等。
附件2
关于成立陈溪乡“文明集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单位:
为深入推进“文明集镇”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陈溪乡“文明集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士军
副组长:章天彪、宋文琪
成 员:王海江、董珏炜、张建钢、石玮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宋文琪(兼)
副主任:郑建垚
成 员:钱熠、陈卫江、钟海江、徐琛、魏斌、陈洪、顾银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