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虞平台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6〕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虞平台工作,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33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虞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权力清单网上动态调整维护机制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权力事项清单更新机制,全面完成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并在权力事项库中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单位)权力事项清单,确保上虞区权力事项和省权力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二、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

依托“互联网+”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网上服务中的应用,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在用事项和网上运行比例。实现行政处罚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全面完成全区乡镇(街道)网上服务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全面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村(社区)延伸。

三、推进服务资源整合,提升网上便民服务功能

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网上便民服务,深化网上服务资源整合。各部门(单位)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提供的各类查询、预约、申报、支付等服务项目原则上都应按统一标准整合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新建网上服务应用应同步实现整合接入,已建网上服务资源应逐步改造实现整合接入。

四、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咨询投诉统一平台建设

依托绍兴市建设的全市统分结合的网上意见统一征集平台,实现上虞区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网民留言等受理群众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的网络渠道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有效对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做好相关服务热线的接听及在线咨询投诉的回应工作,确保服务保障信息的有效性。

五、开展大数据整合、开放和共享利用

进一步扩大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覆盖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部门信息按需共享。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配合做好相关信息资源的采集、共享和交换工作,并确保提供信息资源的及时性、准确性。个别部门(单位)信息不能共享的,应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充分利用区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实现数据归集,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源不得重复采集,数据由采集部门及时更新。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抓好信息安全工作,制定信息授权、共享、开放的制度。各部门(单位)应围绕社会治理、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相关方面大数据应用示范等。根据绍兴市统一标准完成区政务信息资源分中心建设。

六、推进网络整合

完成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主网和备网融合工作,全面实现网络业务的负载均衡和备份功能。在合理分类评估的基础上,加快区级部门(单位)专网业务向区电子政务网络迁移;现有业务专网要理清网络边界,逐步实现与电子政务网络的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加快建设电子政务视联网,全面完成视联网省、市、县、乡四级接入点贯通。

七、深化政务云平台建设应用

依托区电子政务网络和市政务云平台,大力整合各部门(单位)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积极推动各部门(单位)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

八、夯实支撑保障体系

各乡镇(街道)、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领导、业务支撑和经费保障,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协调和落实。同时,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虞平台工作日常通报和绩效考评。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清单,制定详细工作任务时间表,并抓好落实,确保全年政务服务网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清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附件

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

建立省、市、区三级目录动态调整核对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上虞区权力事项和省权力事项清单的一致性。

区编委办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6月底前

2

基本完成区、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建设。

区编委办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3

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提高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在用事项数量和办件数量,部门实际在用事项与入库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体现的办件数量与实际办件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区便民服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6月底前

4

基本实现行政处罚一站式网上运行,提高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数量和更新频率。

区法制办

区府办,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5

加大省市间、单位间统建系统对接力度,切实减少系统使用中“二次录入问题”。

区便民服务中心

区府办,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6月底前

6

依托“互联网+”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高权力事项申报材料电子化和表单化程度,加快推广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服务模式,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全部事项达到四星级且有办件发生,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融合线上线下业务,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窗口等联动,开展网上并联审批。

区便民服务中心

区府办,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序号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7

推进房屋权属证明、纳税证明、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行驶证补换、驾驶证补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结婚登记预约、交通违法罚没款收缴、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10项网上便民服务,力争全面实现相关业务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并汇聚整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

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公积金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9月底前

8

在行政审批、城市管理、交通、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推出一批覆盖广、体验好的移动应用服务,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实现无缝整合。

区府办

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局、区卫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便民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9

建立较为完善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及时公布财政清单;做好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广工作,实现公安交警违法罚款、出入境办证收费、公务员考试报名、教育收费等支付应用。

区财政局

区公安局、区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6月底前

10

完成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工作。

区财政局

 

2016年9月底前

11

实现2个以上执收项目依托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资金。

区财政局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12

全面完成开发区及乡镇(街道)网上服务站建设,至少申报政务服务平台基层延伸试点数量1个。

区府办

各开发区及乡镇(街道)

2016年4月底前

13

公布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区编委办

各开发区及乡镇(街道)

2016年4月底前


 

序号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4

完成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流程等信息梳理工作。

区编委办

各开发区及乡镇(街道)

2016年6月底前

15

依托上虞区权力运行系统,完成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平台建设。

区府办

各开发区及乡镇(街道)

2016年6月底前

16

基本实现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全面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村(社区)延伸。要求乡镇(街道)实际在用事项数与入库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实际办件量比例达到90%以上。

区便民服务中心

各开发区及乡镇(街道)

2016年12月底前

17

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全面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区发改局

区府办,区便民服务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18

进一步优化统分结合的建设框架,推动区级部门(单位)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虞平台、部门窗口个性化建设。

区府办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19

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有效对接。

区信访局

区府办、区编委办

2016年9月底前

20

加快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各领域信息的共享和利用。进一步扩大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覆盖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部门信息按需共享。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抓好信息安全工作,制定信息授权、共享、开放的制度。

区府办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6月底前

21

围绕社会治理、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公共安全、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大数据应用示范。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序号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22

依据全市统一标准完成区政务信息资源分中心建设。

区府办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23

依托视联网技术,建成自主可控、基于移动设备的应急指挥通讯和办公系统,联通全区重要应急指挥场所和信息系统,实现全区应急指挥一张网。

区府办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24

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建设,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辟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模块。

区便民服务中心

区府办

2016年6月底前

25

建立数据开放更新常态机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动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数据开放工作,实现数据开放平台全覆盖。

区府办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12月底前

26

完成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主网和备网融合工作,全面实现网络业务的负载均衡和备份功能。加快区级单位专网业务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

区府办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6月底前

27

全面完成视联网接入点贯通,加快建设电子政务视联网建设工作。

区府办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6月底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542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