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98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主要道路重名更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上虞区主要道路重名更名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三区融合,规范、有序推进我区重名道路更名工作,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主要道路重名更名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18号),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道路更名的范围
我区城区共有10条道路与越城区、柯桥区重名需更名,具体如下:
|
序号 |
重名道路名称 |
道路起止点 |
|
1 |
新建路 |
南起龙山路,北至舜江东路 |
|
2 |
胜利路 |
东起解放街,西至新建路 |
|
3 |
中兴大道 |
南起上三高速,北至杭甬高速 |
|
4 |
劳动路 |
东起凤山路,西至解放街 |
|
5 |
凤起路 |
东起春华路,西至秋月路 |
|
6 |
环山路 |
东起凤山路,西至青春路 |
|
7 |
人民(东、中、西)路 |
东起陡门路,西至孙曹公路 |
|
8 |
山阴路 |
东起百谢路,西至龚家路 |
|
9 |
平江路 |
东起江西南路,西至舜江西路 |
|
10 |
越兴路 |
南起亚厦大道,北至江西路 |
二、道路更名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道路更名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地名法规,严格按规定程序要求进行,保证道路更名的科学合理和规范有效。
(二)稳定性原则。对极个别涉及面广的城区道路,尽可能照顾群众的使用习惯,保持相对稳定,通过加区域前缀、改道路通名(大道、大街、路、街)等微调方法解决,减少因道路更名而对沿街企事业单位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公开性原则。道路更名需向社会公开,在事前事后各个工作环节,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四)地域性原则。尽可能反映我区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特点,挖掘和传承具有纪念意义或历史悠久的老地名,名称尽量与所在区片地名的共性特点保持协调。
(五)延续性原则。道路更名批准后,在推行标准化过程中原道路名称有关信息需要在一定过渡期内延续留存,并提供完整的更名对照信息。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
(二)征集名称(
(三)专家论证(
(四)方案公示(
(五)上报审批(
(六)批准落实(9月底前)。区政府批准最终的更名命名方案,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路牌、门牌、证件(自愿)更换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根据《绍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的部门职责,结合此次道路更名实际,本着“统一管理、各司其职、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民政部门:负责道路更名工作的具体实施,更名道路门牌号码的编制,免费更换更名道路门牌、《门牌证》,将更名道路的《门牌号码清册》(新旧对照表)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门牌证》可暂不集中变更,待办理产权变更或换新证等事项时一并变更,做好更名道路的路牌更换工作。
(二)公安部门:在发放户口本、身份证时,应请产权人提供《门牌证》或相关门牌地址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上载明的地址应以民政部门发放的《门牌证》或相关门牌地址证明为准。因道路变更而变更门牌地址的,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地址可暂不集中变更,可在户籍迁移、身份证换发或变更其它事项时一并变更。交警部门应在公告发布后,及时做好有关道路交通指示牌的调整更换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保障道路更名产生的相关部门工作经费,在年度预算调整过程中落实解决。在发放有关契证时,应请产权人提供《门牌证》或相关门牌地址证明,其契证上载明的地址应以民政部门发放的《门牌证》或相关门牌地址证明为准。因道路变更而变更门牌地址的,契证上的地址可暂不集中变更,可在所涉房屋交易或变更其它事项时一并变更。
(四)国土部门:在发放有关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时,应请产权人提供《门牌证》或相关门牌地址证明,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上载明的地址应以民政部门发放的《门牌证》或相关门牌地址证明为准。因道路变更而变更门牌地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的地址可暂不集中变更,可在所涉不动产登记时一并变更。
(五)建设部门:对已发放的预售证,根据新旧门牌对照表加以改正,并在道路正式更名后,及时做好城区指示牌的调整更换工作。
(六)交通部门:更名道路涉及公路交通指示标志所示道路名称及公交站名的,负责做好相关标志上道路名称的调整更换工作。
(七)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或更改地址时,其提供的产权证明上载明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的,应请业主提供《门牌证》或相关门牌地址证明。因道路变更而变更门牌地址的,工商执照上的地址可暂不集中变更,可在变更其它事项时一并变更。
(八)规划部门:负责更新天地图或其他底图资料上更名道路名称。
(九)新闻单位:报社、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地名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道路更名工作,确保道路更名工作的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相关部门和涉及街道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主动作为,明确所担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我区道路更名的相关工作。
(二)规范程序,依法推进。道路更名工作事关对外联系交往,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杜绝盲目草率的决策和行动,同时要注重工作规范,做到公开透明、依法合规、有序推进。
(三)协调配合,引导舆情。各部门要将此次道路更名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司其职,要密切关注更名期间的社会动态和网络舆情,妥善处理涉及道路更名的言论、信访、上访和投诉事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0条更名道路基本情况
附件:
10条更名道路基本情况
|
序号 |
现路名 |
基本情况 |
|
1 |
新建路 |
百官街道老城区主干道,南北走向,南起龙山路,北至舜江东路,长1380.4米,宽14米。 |
|
2 |
胜利路 |
城东西走向城区内支路,东西走向,东起解放街,西至新建路,长280米,宽16米。 |
|
3 |
中兴大道 |
快速路,南北走向,原叫南北中心大道,规划长度6093.8米,宽度77米,规划南起上三高速公路,北至杭甬高速,现实道路南起人民西路,北至杭甬高速。 |
|
4 |
劳动路 |
百官老城区内支路,东西走向,东起凤山路,西至解放街,长169米,宽16米。 |
|
5 |
凤起路 |
百官城区时代广场内支路,东西走向,东起春华路,西至秋月路同,长260米,宽6 米。 |
|
6 |
环山路 |
百官老城区内支路,东西走向,东起凤山路,西至青春路,长885米,宽14米。 |
|
7 |
人民(东、中、西)路 |
人民东路:在百官主城区内,东起规划陡门路,西至凤山路,长4052.8米,宽36米。 人民中路:东起百官街道凤山路,西至曹娥街道舜江西路,长2378.2米,宽36米。 人民西路:东起曹娥街道的舜江西路,经东关街道,西至道墟镇,长9000千米,宽度46米。 |
|
8 |
山阴路 |
百官街道路东工业内次干道,东西走向,东起百谢路,西至规划龚家路,长1840.3米,宽18米。 |
|
9 |
平江路 |
曹娥街道内支路,东西走向,东起江西南路,规划西至舜江西路,现实至舜秀路,长1300米,宽18米, |
|
10 |
越兴路 |
曹娥街道内主干道,南北走向,南起亚厦大道,北至江西路,长2422.3米,宽2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