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管政〔2016〕3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按照“五水共治”要求,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本”的防汛工作理念,全面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组织、责任、措施、物资、预案,提高依法、科学防汛防台抗旱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本镇实际出发,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水利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当前,我镇虽已对下管溪小流域、山塘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作,但整体防御标准还不高,水利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山塘水库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抵御洪涝台灾害的能力依然有限。此外,受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的影响,今年的防汛形势与往年相比更加严峻,强对流等重大天气气候事件易多发。因此,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强化“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意识,以防御最大灾害为目标,扎扎实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各项准备和突击抢险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1、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预警预报。要对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落实到实处,各村、单位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加以完善,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汛情,必须做好第一时间预警预报,第一时间进岗到位,第一时间转移群众,第一时间做好交通、电力、通讯的抢修和救灾安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要抓好隐患排查,加强值班防守。各村(居)实行辖区防汛包干责任制,要在近期对辖区内的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点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对查出问题要记录在案,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病、险、隐患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早除险,对下管溪、山塘水库大坝上雨淋沟、险工地段要迅速组织力量加以修复和防范,对坝坡、坝面种植的作物要立即予以清理,确保安全度汛。对重要设施、重要地段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山塘水库管护人员要到岗到位,保持信息畅通,密切注视雨情、工情、汛情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镇防指将不定时抽查、调度值班情况。
3、要坚持未雨绸缪,做足抢险准备。要在落实好各项度汛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天气变化状况,有汛防汛,有台防台,有旱抗旱,确保统抓统管。特别是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如编织袋、木桩、铅丝、铁耙、土工布、照明灯等),并落实专人负责保管,不得移用。
4、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设施安全。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对各种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并及时向镇反映情况;对防洪堤、溪流、山塘水库大坝及溢洪道上设障及未经批准占用溪道影响泄洪、排涝现象的要及时制止,已经占用的要坚决给予清除。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贯彻防汛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建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织好抢险队伍,发生险情时能拉得出打得响,并随时听从镇防汛指挥部的安排和调度。各村主要干部要进一步了解掌握熟悉本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情,切实加强领导,对本辖区内的各防汛地段要落实好包干人员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防汛抢险是全民的义务,人人都有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和责任,要强化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防汛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居)、单位必须迅速组织和发动全体人员投入防汛抢险。
附件:1、下管镇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体系建设
2、下管镇村级防汛责任区网格责任人名单
3、下管镇水库及重点山塘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巡查人员名单
4、下管镇防汛物资储备与调配制度
5、下管镇抢险救灾队伍及管理制度
6、下管镇防汛视频会商指挥系统管理制度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