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保管理有关规定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5]134号),经研究,决定从3月22日起开展2015年度医疗机构医保业务考评暨首次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规范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检查对象
全区医保定点(含试运行)医疗机构。重点考评对象为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并抽检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村卫生室。
二、考评检查时间安排
3月22日至4月15日,遇特殊情况调整通知(附件一)。
三、考评检查内容
1.2015年度医保业务考评。
2.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规范情况检查。
3.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控费制度调研。
四、考评人员和方式
由区人社局牵头,分管领导带队,联合发改、财政、卫计等部门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联合考评检查小组。其中,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考评和控费制度调研及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规范情况检查由4部门联合实施;其他单位年度考评由区人社局联合区卫计局完成。
考评方式主要采取听取单位汇报、现场查看、翻阅相关资料、核对部分诊疗项目与收费情况、财务制度规范情况、就诊人员随机抽访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医疗机构的考评和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能,各相关单位应充分利用此次联合考评检查契机,结合部门实际,梳理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考评检查工作。考评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要结合部门职能将考评检查情况反馈牵头单位(附件二),相关问题整理汇总后报区政府决策。
2.区人社局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及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考评及有关医保政策调研等工作;区卫计局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的考评,包括从业人员注册备案情况核查、诊疗行为规范、科室设置合规及有否超范围诊疗等工作;区发改局主要负责评估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收费价格行为是否规范;区财政局主要负责检查医疗机构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3.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负责配合考评工作,认真书写汇报材料,内容主要涵盖医院基本情况、医院业务情况、医保业务情况、控费制度执行情况、药品和诊疗服务收费情况、医院发展方向、医院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合理化意见建议等。
考评检查小组联系人:区人社局胡智丰
联系电话:82200181
附件一:《医疗机构考评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考评检查情况反馈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
医疗机构考评检查名单与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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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 |
拟考评时间 |
人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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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绍兴市上虞江南医疗老年护理院 |
3月22日上午 |
联合考评检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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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绍兴上虞百信医院 |
3月22日下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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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绍兴上虞富春骨伤医院 |
3月23日上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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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绍兴上虞第三医院 |
3月23日下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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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绍兴上虞百官城北便民诊所 |
3月24日上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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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虞市恒利中西医结合诊所 |
3月24日下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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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虞厚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3月25日上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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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汤浦响山诊所 |
3月25日下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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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
3月28日上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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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绍兴上虞城南马康诊所 |
3月28日下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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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含吕家埠社区卫生服务站、舜源村卫生室) |
3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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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
3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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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
3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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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含九浸畈社区卫生服务站、南二村卫生室) |
4月8日 |
人社局、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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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含江滨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楼下社区卫生服务站) |
4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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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含长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凌江村卫生室) |
4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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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中心卫生院 (含峧里社区卫生服务站、横山徐村卫生室) |
4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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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卫生院 (含盖东社区卫生服务站、联民社区卫生服务站) |
4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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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卫生院 (含达郭村卫生室) |
4月15日 |
备注:如遇特殊情况调整
附件二:
考评检查情况反馈单
被考评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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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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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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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单位:
工作人员:
反馈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