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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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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6146

 

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25

 

 

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是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要加强领导,完善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既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推进、责任追究、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长效机制,又要落实工作责任,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梳理归纳经验和不足,确保实效。各有关单位在抓好本级机关的同时要抓好下属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和督促检查,做好工作台账。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要利用宣传窗、电子屏、网络、短信等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垃圾分类宣传和示范活动,要结合实践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参与性、体验性,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垃圾分类意识和理念的培养,监督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见附件1)知晓率要做到100%

三、重点提升分类准确率

重点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准确率不高、物业保洁人员分类知识不够、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大院(大楼)内机关干部职工的分类意识,加大保洁人员的垃圾分类培训力度,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分类知识和责任心。每个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指定专人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表见附件2,日常检查一周不少于两次并建立登记台账。

四、严格执行督查考核

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分成4个片组,分别由4个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实施,明确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机关事务局联系人(见附件3)。各片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所在片组各部门的督查交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4),每月检查所属片组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片组联系人参加,发现问题填写整改通知书(附件5),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督查情况和整改通知书送区机关事务局节能管理科备案。机关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根据每月综合评定,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奖励,排名靠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2.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表

3.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片情况信息表

4.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

5.整改通知书

 

 

 

 

 

 

 

 

 

 

 

 

 

 

 

 

 

 

 

附件1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可回收物: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及其它没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它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瓶、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厨余垃圾: 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果皮等。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有害垃圾: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

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弃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其他垃圾: 除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它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它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它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等。


 

附件2

 

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表

                                               

时间

地点

发现问题

检查人

整改情况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分片情况信息表

片组

    

牵头部门

联系人

两个中心、海关大楼、商检大楼

驻行政中心、市民中心、海关大楼、商检大楼的部门单位,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规划分局)

机管局

张华强

82191177

13906850021

 

分管领导:

陈健平

联络员:

陈淑英

81223021

13858589200

开发区片

质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旅游局、供电局

市场监管局

陈国华

82152772

13505858989

分管领导:

俞志明

联络员:

徐俊强

89280801

13857595828

城北片

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总工会、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高铁新城管委会(城改办)、建管局、国税局、供销总社、、百官街道办事处

 

人力社保局

张冬珍

82191190

13505859212

分管领导:

章岳刚

联络员:

杨舒洁

82200180

13857559012

城南片

区委党校、残联、财政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广电总台、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港务局、商贸国资总公司、住房公积金中心、上虞日报社、国土分局、烟草局、电信局、邮政局、气象局、人民银行

建设局(规划分局)

陈淑英

81223021

13858589200

分管领导:过 

 

联络员:

任永伟

82209585

13758527039

 

 


 

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

说明

1

工作机制

10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健全,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明确。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3分,工作机制不健全的扣3分,未明确分管领导或责任科室的扣2分,无固定联络员的扣2分。

 

 

2

宣传工作

20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单位内有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并积极开展下属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宣传形式、内容多样。

检查、督查中发现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足100%的扣5分;未按要求开展宣传工作的,酌情扣分。

 

 

3

设施配置

20

按要求配置分类垃圾桶、袋等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投放储存点各一处,分类设施及周边整洁、干净。

未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分类设施标识不清或达不到整洁、干净要求的,酌情扣分。

 

 

4

分类情况

40

按要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80%以上,餐厨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85%以上。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高或没有按要求开展分类工作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5

档案资料

10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完整,每年提交一份总结。

无工作台账、档案资料不得分,无工作总结的扣5分,台账、档案资料不完整或工作总结信息不全的酌情扣分。

 

 

6

奖励加分(直接加分)

单独

计分

主要针对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在宣传、组织实施等方面有亮点、效果好的特色创新工作。

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有亮点、效果好的特色创新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分,最高每项工作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附件5 

 

整改通知书

   

                  

经查,你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下列问题:

(一)

(二)

(三)

现对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请于    日前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结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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