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各级政府、系统上级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历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区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质监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面深化“法治质监”建设,为实现 “创新上虞、精致上虞、人文上虞、幸福上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我局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提高;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与能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执行能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能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构建有效普法载体,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可行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健全职责明确、社会参与、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绩效明显的工作机制,推动普法教育法制化、常态化、社会化。力争到2020年,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走在全市质检系统前列。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要求及局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增加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2、宣教结合、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把宣传教育与改革、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以群众和企业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3、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及方式方法创新;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服务中,使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习、科学运用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4、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深化改革和体制调整的新要求,针对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工作。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政治任务。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使全社会全面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国体、政体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局各内设机构和全局干部职工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坚持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全局中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管理秩序的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四)深入学习宣传质监法律法规规章。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特别要着重学习宣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质监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提升质监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质监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认同度,不断促进和推动法治质监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和特色小镇建设等结合起来,与“三强一制造”、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上虞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宣传对象与措施
我局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确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及青少年、农民等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推进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普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动员社会力量和行业协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实现普法与执法的有机结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推动建立将行政执法变为向企业、群众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落实党组织普法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宣传教育党内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范围。
(三)推进落实普法工作创新。结合每年“3.15”、质量月、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化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大力宣传质监业务知识。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推进互联网+质监普法,扩展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微视频、收集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
(四)推进加强法治培训学习。加强对新进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拟任领导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着力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结合“学分+公分”模式,强化日常学+岗位学、个人学+集中学、重点学+普遍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活动,保证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有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律素质。
(五)推进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行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升法治质监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推进法律“五上六进”主题活动,切实提高质监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六)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努力培育重视治理、追求质量、关心质量的社会公德,培育崇尚精益求精的质量工作职业道德,培育新时代的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建设法治质监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机制和质量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质量道德领域问题中的作用。
四、工作部署和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0月底之前。根据各级政府及系统上级普法规划,认真制定本部门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将“七五”普法规划上报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局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至2020年。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实落地。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自查、检查和抽查,并做好迎接上级中期检查,推动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底之前。根据系统上级及区普法办的要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自查总结,接受上级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注重对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各级普法专职兼职人员、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列入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四)深化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完成“七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法治质监建设暨“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质监建设,统一组织领导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确保普法工作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法治质监建设暨“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建红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 斌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阎志标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陆忠涛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王菊芳、吕娟、黄文忠、张妮娣、胡苗火、罗杰、金小明、陈哲、成勇、朱铭杰、向昌武、余培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许可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