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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管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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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政〔2016〕44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镇各线办:

    现将《下管镇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需要制订相应的行业和部门预案。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8日

 

 

 

 

 

 

 

下管镇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一、编制目的

二、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与地震应急

三、工作原则

四、应急机构体系及职责

五、办事处应急行动方案

六、应急保障计划

七、附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发生地震时,地震应急工作能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绍兴市上虞区地震应急预案》、《绍兴市上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下管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地震灾害和周边镇镇发生对我镇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二、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与地震应急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按照地震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强烈有感地震,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强烈有感地震指公众震感强烈、产生较严重社会影响,但未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只造成轻微破坏,无直接人员伤亡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4.5级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较大范围公众震感强烈产生社会恐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强烈有感地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5—5.0级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7.0级地震。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地震应急是指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地震应急期分为临震应急期和震后应急期。临震预报发布后1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10日)称为临震应急期,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20日)称为震后应急期。

    三、工作原则

    1、立即响应,快速启动的原则。镇所辖区域灾害性地震发生后,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领导,协同行动的原则。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处置全镇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各村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3、依靠群众,运用科技的原则。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坚持科学决策,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依靠和发挥民兵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四、应急机构体系及职责

    下管镇地震应急机构为下管镇防震抗震指挥部。在地震应急期,镇防震抗震指挥部立即转变为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随之转变为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镇防震抗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抗震救灾专业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下管镇资产管理中心,各村应明确本级的防震抗震指挥机构,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是防震抗震、抗震救灾第一责任人。

    (一)下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及其职责

    指 挥 长: 章国琪 

    副指挥长: 陆建锋  朱建标  林莉莉  方  向  陆卫元

              徐泽英  汤毓洁  胡建锋  沈  江  金越江

              徐墩海  房永录  童德明   

    成    员: 邓云苗  徐  丹  许黛扃  严  莉  徐  燕 

              任益芳  丁银燕  任建民  金维平  俞明军

              张佳琪  任益明 

    下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是:

    1、接受上级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

    2、根据震情和灾情,对下管镇宣布进入地震应急期和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

    3、掌握灾区的灾情、民情以及有关部门防震抗震工作的运作情况。

    4、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各专业组的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分布安排专业队伍;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指示。

    5、统一安排调用批准进入灾区的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

    6、听取和审核地震震情、灾情及损失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

    7、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下管镇防震抗震指挥部各紧急支援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综合联络组)

    组  长:方  向

    成  员:镇资产管理中心人员

    主要职责:

   (1)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

   (2)协调、督促各村的地震应急工作。

   (3)及时收集上报震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地震应急工作建议。

   (4)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

   (5)负责震情监视工作,负责指挥部上下联络事宜。

   (6)负责指挥部领导的现场办公和上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7)起草、整理指挥部的文件及文书档案。

   (8)安排指挥部值班及处理地震信息咨询等事宜。

   (10)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震情灾情信息组

      组  长:朱建标

      副组长:各联村领导

      成  员:联村指导员

    主要职责:组织人员对震情灾情进行现场调查,会同上级地震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地震监测工作,密切注视震情灾情发展,及时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震情灾情,收集、汇总、上报人员伤亡、震害损失情况数据。

    3、抢修抢险组

    组  长:陆卫元

    成  员:政法办、城建办和应急小组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急小组、协调救灾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和震区水、电、路等重要设施的抢险和修复。

    4、医疗卫生组

    组  长:房永录

    成  员:镇卫生院全体医生、护士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急救队伍,协调有关方面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抢救伤员。

    (2)帮助指导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    3)监测疫情动态。

    5、灾民安置组

    组  长: 汤毓洁

    成  员: 社会事务办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设置灾民疏散、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搭建临时居所,安置疏散灾民,恢复灾区的教学生活秩序。

    (2)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灾区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筹集、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

    6、社会治安管理组

    组  长:徐墩海

    成  员:综治办、下管镇派出所民警

    主要职责: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2)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加强危化行业、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7、镇基础设施抢险及次生灾害防御组

    组  长:沈 江

    副组长:童德明  徐永强

    成  员:城建办和供电所、自来水站人员

    主要职责:

    (1)对镇里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交通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2)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设施采取紧急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避免或减轻危害。

    8、新闻宣传组

    组长: 汤毓洁

    成员:宣传办人员

    职责:撰写地震新闻宣传材料,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宣传防震、避震知识,鼓励、动员群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9、资金与生活保障组

    组  长:章国琪

    成  员:财政办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做好应急救济资金的发放。镇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五、办事处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省、市、区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镇防震抗震指挥部建议,镇政府宣布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一)临震应急反应

    镇政府根据预报震级的大小和镇防震抗震指挥部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本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抗震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镇防震抗震指挥部应密切注视和跟踪震情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区地震办报告震情趋势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在辖区内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监督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二)轻微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轻微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和对宏观异常现象监测,及时向区地震办报告;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及时将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跟踪监测震情发展,派出地震灾害评估人员进行震灾评估,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工作建议。镇政府根据震情、灾情,对灾区进行慰问,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支援抢险救灾。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政府启动本级地震应急预案,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规模,立即上报区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工程抢险、人员救护与卫生防疫、震情、灾情监视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努力保障灾民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安置和疏散灾民; 接待、安置救援人员,接受、调配救灾物资和资金并监督使用; 提出灾区需要援助项目的建议;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四)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将震情、灾情上报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镇防震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集结抢险救灾队伍,积极进行工程抢险和人员搜救;转移、抢救伤员,积极筹备、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确保通讯畅通;保证供电的畅通;加强辖区的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强有感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向区政府、区地震办报告;发生地震谣传时,迅速进行调查,澄清事实,向区政府汇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辟谣,解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六)应对毗邻震灾

毗邻区、市发生地震使我镇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发生毗邻区、市群众大量进入避难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地震办报告,及时部署和指挥有关应急工作。

    六、应急保障计划

    镇政府应根据本预案采取如下行动:建立抗震救灾组织并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必要时进行抢险救灾的模拟演练;准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筹措抗震救灾和生活急需物资;加强对辖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急期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根据区政府指令和抗震救灾的需要,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和征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应急期过后,调用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等应及时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

    七、附则

    (一)镇地震应急指挥部应将此预案报科技局和区地震办备案。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实际,明确相应的地震应急措施,实施本预案与镇防震抗震指挥部各专业组应急预案。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本预案由镇政府和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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