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药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区街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区街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涉食涉药安全事件,形成指挥统一、决策科学、保障有力、行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涉食涉药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预防为主原则。努力提高区街防范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及时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区街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坚持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原则。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街辖区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性食物药物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二)一次性食物药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药物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区街应急指挥部
区街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部,由区街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办事处)胡四海主任任总指挥,分管副主任章来兴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党政办、宣传办、社会事务局、政法综治办、财政办、农业发展局、教育总支、开发区工商分局、派出所和卫生院等负责人担任。
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区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各村(居)、社区、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3、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宣传办:负责区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2)社会事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重大、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3)教育总支: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因学生在校用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善后处理事宜。
(4)曹娥派出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和事发地的监控工作。
(5)财政办: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的到位及管理。
(6)农业发展局: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对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及依法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对食物药物中毒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工商局开发区分局:负责流通、经营领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区街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街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是区街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社会事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区街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街道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办各相关办公室、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负责区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根据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和管理区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向区街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7)完成区街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中心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中心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党政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村(居)、社区及有关单位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社会事务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社会事务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区街事故所在地村(居)、社区牵头负责,事故所在地村(居)、社区行政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区街应急领导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信息发布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发布的原则,由区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各类媒体发布的新闻,应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在宣传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二)应急措施
1、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区街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2、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区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在区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区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部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终止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关闭预案的请求,经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六、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七、其它事项
(一)在应急处置、求援过程中,出现本预案未明事项,由指挥部临时予以明确。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