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街办〔2016〕44号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
为有效巩固公共安全攻坚战及安全隐患大整治等行动成果,进一步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落实企业开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管控,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督促、指导停产企业严格落实复产开车环节的风险评估及现场安全管理,坚决制止、纠正违章违规作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及经济社会形势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集中开展对全街道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安全检查,对前期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实施“回头看”,重点加强对危化品、交通运输、消防、矿山、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商贸流通、水电油气、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及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切实抓好危化品企业复产开车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复产方案,在开车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对开车工艺、工序及装置等实施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对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完善开车方案、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计划,组织技术力量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严厉打击随意变更生产工艺、安全风险辨识不及时有效、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行为;督促危化品敏感物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格实施实名销售、流向登记等管理制度。
(二)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对客运货运站点、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建设工程以及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重点桥梁隧道等危险路段、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监管;抓好客运车辆、企事业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以及夜晚、高峰时段等重点时间段的交通运输管理;严格交通站点安全保卫措施,严肃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厉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消防领域:加强对住宅小区、居民楼、“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宗教场所、文化场所、文保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应急演练实施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住人、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材料或结构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安全距离不够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现象。
(四)矿山领域:加强矿山开采现场检查,督促矿企强化周边防护;排查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窒息等措施落实及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整治开采不规范,边坡、临水临崖高落差地段、长下坡路段设计要求和防护措施不到位,破碎系统设备设施故障,电气设备装置金属框架或外壳无保护接地等隐患和问题。
(五)建设工程领域:加强各类在建工程复工安全管理,督促项目各方及时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复工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全面排查深基坑、承重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建筑施工渣土(石料)堆、挡土墙等重点环节部位的安全隐患;规范临时用电、材料堆放、临边围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确保文明施工。
(六)特种设备领域: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检测、维护、保养等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以特种设备“三非两超”(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充装、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为重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流通领域: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单位、成品油经营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管理力量,全面排查安全标识、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正常使用情况以及电梯、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水电油气领域:加强对各类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电力控制中心、供电所、变电站、加油站、燃气站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管控;严格水电油气管线检维修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及现场管理;排查各类管线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等隐患;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水电油气管线行为。
(九)食品药品领域:重点检查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持证持照、索证索票、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定期体检,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以及“三无”产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的检查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务必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彻底,同时上报检查情况汇总表及工作总结。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两个步骤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28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开工复产实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将隐患情况录入绍兴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各行政村(社区)、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认真督促所属(辖)企业抓好自查。各企业及行政村(社区)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东关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自查情况表》(附件1)报送街道安监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部门、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东关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街道安监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行政村(社区)、部门、街道相关办线、中心、站所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是场持久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周密组织部署,针对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递安全理念,整合力量,加强协调,深入细致地开展本次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二)深化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等基层力量要根据上级要求实施安全巡查,安监所可邀请专家队伍及专业机构参与专业化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对反复性、深层次以及危险性较大安全隐患的深入查纠,对前期发现隐患实施“回头看”,杜绝反弹。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按期保质整改到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挂牌整治;对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三)认真总结提高。要紧密结合本区域(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开展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总结分析,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部署强化一批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监所。
附件1:《东关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自查情况表》
2:《东关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8日
抄送:区安委办
附件下载:东街办〔2016〕44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