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站(所)、办线: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平安志愿者实战应对能力,营造广大干部群众服务、保障、奉献“平安东关”创建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平安志愿者在平安创建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平安志愿行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1日至9月10日。
二、参加人员
全街道平安志愿者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平安志愿大提升”培训。以全面提升平安志愿者素质为核心,通过举办平安志愿者培训班,开展平安志愿者素质大提升活动,使全街道各平安志愿者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为我街道“平安志愿行”活动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政法办、团委)
(二)开展夏秋季治安大巡防活动。针对当前可能影响我街道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按照全民参与、全力投入的原则,开展夏秋季治安大巡防活动。各行政村、社区根据规模大小组建村级巡防队,派出所组建由民警带队的街道级巡防队,每晚开展治安大巡防,全力积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派出所)
(三)开展村级“平安志愿行”活动。开展村级平安志愿活动。各行政村、社区要充分发动村级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五水共治、环境卫生大整治、平安宣传活动,每周活动不少于1次,以实际行动来推动平安创建的深入。(牵头单位:各行政村)
(四)开展街道级“平安志愿系列行”活动。以集镇为核心,充分发挥相关办(线、中心)、站(所)的职能,开展街道 “平安志愿系列行”活动。
1、派出所牵头,带领部分志愿者,以消防大检查、出租房屋大检查和旅馆、民宿大检查等为主要内容,每天对全街道内企业、重点场所等开展检查。
2、市场监管所牵头,带领部分志愿者,以食药安全大检查、餐桌安全大检查等为主要内容,每天对集镇内的小餐饮经营户、个体工商经营户等开展检查。
3、安监所牵头,带领部分志愿者,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要内容,每天对各企业、矿山等单位开展检查。
4、政法办牵头,开展平安志愿者到公交站点开展驻点活动。根据区平安办《关于组织平安志愿者到公交站点开展驻点活动的通知》(区平安办[2016]26号)文件精神,对区明确的各公交站点,由站点所在村(社区)负责,每点至少落实1名平安志愿者,每天活动时间早上7:30—8:30,下午5:00—6:00,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维持站台乘车秩序、引导乘客排队、对交通违法、携带违禁物品等行为进行劝导(公交站点驻点清单见附件)。平安志愿者开展活动时要统一着装(平安志愿者马甲、帽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平安志愿行服务月是推进我区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深化“平安东关”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好本村、社区平安志愿服务月活动的方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公交车站志愿者名单请于8月15日下班前报政法办戚红处。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要立足本村、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务求志愿活动取得实效。各行政村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各站(所)原则上每天组织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各平安志愿者必须穿戴志愿者服装,每次活动后必须留有活动照片,并将照片报政法办戚红处。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要严格按确定的方案开展活动,街道将对各村、相关站(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公交站点驻点活动,从8日11日起,绍兴市将对我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平安志愿者到公交站点开展驻点活动情况作为督查的必查内容。区平安办将定期对平安志愿者到公交站点开展驻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4日
主题词:平安志愿行 服务月 通知
抄 送:区委政法委 团区委
东关街道党政办 2016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东街办〔2016〕4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