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储备粮轮换晚粳稻委托收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浙粮〔2016〕25号)、《关于公布浙江省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价成〔2016〕76号)、《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晚粳谷订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单总规模和分解原则
根据2016年区级储备粮轮换补库计划和省委托代收计划,确定今年晚粳谷订单总规模为36000吨(不含沥海镇、分乡镇计划见附表),其中:区级订单16000吨、省级订单20000吨。订单签约对象为粮食复种面积20亩且晚稻实种面积在10亩以上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为鼓励土地流转,晚稻种植面积在200亩(含)以上订单数量原则上为每亩
二、秋粮收购政策
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2016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即:每
三、落实订单工作要求
(一)及时分解落实订单。由于各种原因,今年晚稻订单落实明显滞后,目前单季晚稻已进入成熟期,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今年晚稻订单落实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9月底前将晚稻订单分解到村、到户,并做好镇、村二级公示。公示结束后,于
(二)做好数据录入和核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接到订单分解清册后,于10月15前做好《浙江省订单粮食管理信息系统》订单数据录入工作,在录入时,要注意农户基本信息的调整与完善,确保输入的农户信息准确、有效。区农林局、区粮食局要在
(三)做好订单合同签订和收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根据区农林局和区粮食局核定的订单面积与数量,及时与种粮农户签订粮食订单合同,并发放售粮证,确保农户及时投售。同时,及早做好收购各项准备,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晚粳谷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