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街办〔2016〕38号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的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积极为我街道的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培训、创业、就业环境,在总结以往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绍兴市上虞区2016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重点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东关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培训对象和任务
1、对象:全街道范围内男年满16—60周岁,女年满16—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在虞务工的本省户籍农村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及农村退役军人。
2、任务:今年区下达我街道培训指标31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10人,(含电商培训2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80人,农村专业技能培训120人;向二、三产业转移64人;普及性培训384人;“双证制”培训35人。
二、培训转移政策
推行补贴与免费相结合的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补助政策执行:职业资格培训:培训补贴初级工400元/人,高级工补贴800元∕人,中级工补贴600元/人,初级工补贴400元/人,培训后经考试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按工种标准享受50%补助。普及性培训补贴为人均48元∕人。汽驾A证1000元∕人;汽驾B证800元∕人;汽驾营运C证700元∕人(凭主管部门核发营运证一年内有效)。以上各类培训补贴均由区财政拨款。
三、培训工种及报名方式
1、技能培训:电工、焊工、钳工、车工、化学检验工、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调工、美容美发工、汽车驾驶员、家政服务员月嫂、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
2、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农机驾驶、修理、农产品种、养殖业、加工业、现代农业、农业专业技术精品项目等。
3、报名方式:要求参加培训的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随带《浙江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格申报登记表》、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签署所在村。(社区)、上虞区东关街道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中心意见后,在正常工作日到各培训基地或街道农转办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报名。
四、工作重点及有关要求
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关注农民、关注农村的一项民生工程。为此,各行政村、社区和各有关企业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
1、要明确职责,加强宣传。
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企业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全力支持,信息联络员要负责好相关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是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此项工作的政策及培训信息,切实提高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参与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
2、要重视转移,提升实效。
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把培训与转移紧密结合起来,信息联络员要千方百计抽时间走访农户,掌握农民的思想动态及培训需求,因人而异,做好参谋,有针对性的帮助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
3、要加强管理,落实制度。
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企业信息联络员不仅要加强档案管理,对培训转移资料要整理归档、建立台账案;同时要强化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各村、社区劳动力培训转移信息库,对工作情况要相互交流,做到相互提高。各行政村、社区的培训完成情况将列入社保考核。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5日
主题词:培训和转移 工作计划
抄 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区东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 8 月 20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下载:东街办〔2016〕38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