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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关街道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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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办〔2016〕34号

各行政村(社区):

    现将《东关街道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5日

 

 

 

 

 

东关街道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街道办事处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一)指标(30分)

1、计划生育率100%(10分)

考核标准:计划外出生一例,该项不得分;出现二例及以上的,再从总分里扣,每超一例扣2分。

2、 生育全过程管理率90%以上(2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0%以上(5分)

考核标准:生育全过程管理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婚检率和孕检率每低1个百分点分别扣0.2分。

3、 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85%以上,流动育龄妇女的生孕信息反馈率90%以上(8分)

考核标准:流入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流出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未达85%以上的,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1分;流入人口生孕信息登记提交率、流出育龄妇女生孕信息接收反馈率未达90%以上的,每低1个百分点各扣0.1分。

4、统计误差率2%以下(5分)

考核标准:统计误差率每高0.1个百分点扣0.5分。平时检查、暗访考核中查实有1例漏(错)报扣1分,扣完为止。6月底计划内生孕数占全年计划内出生数的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二)工作任务(70分)

1深化优生促进工程(15分)

考核标准:

(1)进一步深化优生促进工程,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遗传基因筛查工作,目标人群检(筛)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4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和建立档案的酌情扣分。孕产妇孕早期建卡率达90%以上(1 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0.5分),每上升1个千分点扣0.1分

(2)“七免三补”政策落实到人,享受对象免费率100%,优生咨询指导率90%以上,优生检测随访对象随访率90%以上,重点对象干预、跟踪服务率100%(4分)。发现符合条件未享受免费的每1例扣0.1分,各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发现重点对象未做好干预、跟踪服务的每例扣0.2分,未对应检未检对象和复查对象进行再次动员、告知的每例扣0.1分。

(3)加强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加强全媒体新闻宣传和群众性宣传服务,扎实开展“三优”阵地建设和“三优”活动、主题宣传活动和计生节日宣传活动,强化网络舆情监控,“三优”培训率达85%以上,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70%以上,优生优育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5.5分)。各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宣传品发放、舆情处理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2、强化综合治理(17分)

考核标准:

(1)依法查处不符合政策生育行为(3分)。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0.25分。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1年内处理到位(2分)。出现应否决未否决或未及时处理到位的每例扣0.5分,上不封顶。

(3)加强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2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孕情全过程管理。未纳入议事日程、未开展专项活动扣1分;每发现一例孕情应管未管对象扣0.2分;因未掌握孕情,被查实一例“两非”案件,该项不得分。

(4)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面落实(5分)。出现漏报、错报,每例扣0.1分;导致信访问题的,每例扣0.5分。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档案,并及时更新(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更新不及时或未更新的,扣0.1分。

(5)严格依法行政。开展生育登记服务,规范再生育审批(3分)。审核把关不严的,每例扣0.2分;每发生一起因工作人员相互推诿造成的群众办证(卡)信访案件扣0.2分。

(6)及时做好信访调处工作(1分)。未建立并实施计划生育信访预警和处置预案、信访老户专项治理制度的,扣0.5分;出现计划生育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点信访、个人非访等情况且未及时处理的该项不得分。

3、推进公共服务(22分)

    考核标准:

(1)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融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免费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2)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制度,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做好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工作,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2分)。发现未落实的,每例扣0.2分;档案填写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出现发放不通畅、药具账册不符或质量问题扣0.2分。药具获得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3)开展生育关怀行动(2分)。对符合精神抚慰金补助条件及计生公益金其他项目补助条件的,漏报一例扣0.1分。

(4)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3分),未达要求按比例扣分。未按规定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的,引起投诉上访,经查实,每例扣0.2分。为符合条件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生殖健康体检,建好档案(2分),未开展扣2分,未建档案扣1分。积极开展流动人口重点人员信息通报、交换,现孕、未持婚育证明、未采取长效措施信息提交,及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避孕节育信息通报(2分),未达要求按比例扣分。按规定办理《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通报(1分),出现推诿,引起投诉上访,经查实,每例扣0.5分。

(5)统计信息管理规范。村级月报告单、育龄妇女(WIS)数据库二者同指标的统计汇总数应做到一致(4分)。检查、抽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重要信息项差错一处扣0.1分。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和调查任务(2分),迟交、差错每次(例)扣0.1分。怀孕、出生信息掌握准确及时,各类统计档案保管完整规范(2分),未达要求每次(例)扣0.2分。

4、落实保障措施(16分)

考核标准:

(1)加强村计生服务员管理(3分)。严格按照“区管乡聘村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好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任务和报酬待遇,报酬不低于村两委主职干部70%。1500人口以上的村至少配备一名以上村计生信息员。未落实或未达到的相应扣分。

(2)确保计生工作经费(3分)。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3)落实村级计生协秘书长职责,加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村居开展宣传教育、生育关怀及慰问救助等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制定完善和落实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并开展群众自治活动(5分)。开展发挥协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作用试点工作,按规范要求成立志愿者队伍并开展维权服务活动。

(4)按要求完成街道下达的各类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报表(5分)。未达要求酌情扣分。

上述各项考核内容扣分,以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三)倒扣分和加分

倒扣分:

1、在上级考核检查、暗访中被扣分的或对全街道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倒扣

1—5分。

加分:

1、上级考核检查、暗访中无差错的加1—2分。

2、计划生育工作被上虞区、绍兴市、省、国家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1—5分;被各级部门表彰和单项表彰的减半加分。

3、计划生育创新做法或承接上级交办的计生项目、承办现场会并推广经验的,上虞区级加1分,绍兴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4、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中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按时按质完成的加1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说明

1、出现重大、恶性案件。是指由于工作失职、行政侵权造成重大上访事件、恶性案件、行政败诉或医疗事故的。

2、违反规定实施大月份引产。指未经本人申请实施大月份引产。

3、瞒报或篡改统计资料包括拒报规定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

1、年终由各村(社区)进行自查、自评,并将结果报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内)。

2、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组织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3、考核采用平时考评、年终考评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报街道党委、办事处审核,按规定比例折算,并作为年度评先重要依据。考核被“一票否决”的,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考核办法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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