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216号
《上虞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虞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和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加强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推进城乡统筹,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推进人口均衡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背景分析
“十二五”期间,全区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整合医疗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形成了满足全区人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卫生城市、省卫生强区、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居民健康素质: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0.28岁,本地孕产妇死亡率4.2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41‰。
服务能力建设:全区每千人拥有床位4.07张,每千人拥有医生数2.35,每千人拥有护士数2.24。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保院、第二人民医院分别晋升为省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省三级乙等妇保院、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创建为省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国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家、12家乡镇卫生院分别创建为甲级、乙级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
经费保障水平:2015年卫生事业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8%。
公共卫生服务: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发生因控制不力导致的传染病疫情、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重大血液安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
城乡环境卫生:8个乡镇(街道)创建成绍兴市卫生强乡镇(街道),2个、11个、4个乡镇(街道)创建成省、绍兴市、上虞区卫生乡镇(街道),73个、221个、193个村(社区、单位)创建成省、绍兴市、上虞区卫生村(单位);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98.6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4.72%,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2.75%。
科技人才建设:引进医学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85名,拥有省县级龙头学科2个,省中医药基层优势学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特色中医专科1个,市县共建重点学科3个,区级重点学科16个,市农村(社区)中医特色专科3个。医学科研课题获得省、市、区级奖励3项、6项、27项。
中医中药事业: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达到标准。中医药进社区覆盖率达90%,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用率达85%。
数字卫生建设:完成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区“健康卡”就诊“一卡通”,建成投用全区病理、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超声、内镜等诊断会诊中心,医疗就诊等相关诊断报告信息互联互通、共享调阅;实现区域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区级医院先诊疗后结算及自助服务。基本完成全科签约、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系统建设。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全区人口总量平稳增长,出生人数保持稳定,年平均增长人口总量451人。“十二五”期末全区人口总数为720698 人。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1.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并实施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以“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成交确认”为主要内容的药品集中采购方式改革,降低药品采购成本。4家区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以“一降、二调、一补”为主要内容的公立医院改革,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适当提高诊查费等五大类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实施区级公立医院3.22亿元基本建设债务五年消债计划,区财政承担30%或50%债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推进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探索建立“家庭签约、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就医新格局。加强与省级医院合作,人民医院成为上海瑞金医院协作医院和浙医二院分院,中医医院成为上海六院协作医院和省中医院分院,妇保院成为上海红房子医院协作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成为浙一医院协作医院。推进“区级医院牵手社区卫生”活动,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力度,加速优质资源下沉。
2.20分钟医疗服务圈初步构建。投入1.19亿元完成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改造、拆建和易地新建工程,完成全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在偏远镇村设置9个责任医生驻村工作室。开展区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探索,在丰惠中心卫生院、章镇中心卫生院分别增挂人民医院丰惠分院、中医医院章镇分院牌子,同步启动建设投资1.1亿元设计床位300张的人民医院丰惠分院易地新建工程和投资2500万元设计床位120张的中医医院章镇分院扩建工程。加大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力度,新设置审批8家非公立医疗机构,拟设置床位770张,投资总额4.08亿元,已投用6家。在已有120急救指挥中心和4个急救分站基础上,投入280万元在虞南、虞北基层卫生院增设3个急救分站,急救半径从1小时缩短到半小时。完成区、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
3.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显现。认真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稳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十统一”规范化建设,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H7N9、霍乱、艾滋病、麻疹、手足口病、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吸毒人群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全面落实艾滋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国家免疫规划顺利实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继续保持无脊椎灰质炎状态。扎实开展消除疟疾行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性精神疾病实行社区管理。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启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各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不断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4.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实施卫技人才队伍建设三年提质计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注册培训等继续教育力度,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切实保障医疗服务安全。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构建和谐健康的医疗纠纷处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深入实施“治未病”工作,有计划进行体质辨识,提高和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
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生育水平处于超低状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左右,年均出生率6.85‰,年均自然增长率-0.22‰。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全区“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1757例。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切实做好婚检、优生健康检查、遗传基因筛查等服务项目,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坚决打击“两非”案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全区社会抚养费案件决定率80%、结案率5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居住地与户籍地的双向协作机制。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制订《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对象社会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对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建立关爱制度,提高特别扶助金,发放精神抚慰金、关爱扶助金,给予辅助生育扶助金补助等。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做强计生公益金救助品牌。
(三)存在问题和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我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增强,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显现。
1.资源供给总量不够充足。与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相比,重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总量不足,每千人口病床数、执业(助理)医生数、注册护士数在绍兴各县市区中相对偏低。随着医疗保障能力的迅速提升,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急剧增加,医疗服务质量、能力难以同步跟进,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群众和医务人员对基层药品缺少问题反响较为强烈。
2.整体布局结构不够合理。资源要素之间配置结构存在失衡,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效率不高,区级医院超负荷运转;专科医院发展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相对薄弱;社会办医处于起步阶段,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有效发挥;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没有建立合理的分工协作、联通共享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及相互之间缺乏合作和协同,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
3.综合配套改革不够到位。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力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但存在配套的药品流通和人事薪酬等制度改革还未切实实施、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服务价格调整和财政补助增加不能弥补药品差价缺口,而人力成本、水电、物资、材料等成本每年不断上涨,加上医保控费政策严格实施,公办医疗机构运营存在较大压力。医改中相关制度不协同的约束带来基层机构服务功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弱化,导致新的群众“就医难”问题出现。
4.健康危害因素不断变化。随着全球化、城镇化、工业化、老龄化和人口流动步伐的加快,膳食结构、生活方式和自然灾害等致使公众健康风险增加,重点传染病危害依然严重,新发传染病压力日益加大。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等问题需要引起社会高度重视,以健康为导向的环境、食品、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尚未健全。
5.人口发展问题不容忽视。按现行生育政策和当前人口迁移强度预测,“十三五”期间,全区总人口将维持低速增长,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速,社会养老负担日益沉重;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差距;人户分离人员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压力持续加大。广大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效力递减、行政措施弱化,社会经济有效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需求不断增强,在计划生育问题上的一些后顾之忧难以解决,人口计生队伍现有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与之还不相适应;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健康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仍将存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将为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但居民生活方式迅速变化,慢性病日益成为主要疾病负担;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更加释放;流动人口和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人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更需加强;启动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医疗保健服务供需矛盾更为突出;另外,信息化技术发展为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这些都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卫生计生工作方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改革和科技为驱动,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提高人群健康素质,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不断促进群众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家庭幸福,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我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卫生计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强对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的宏观调控和总体规划,统筹体系建设、体制改革、行业管理,保证重点项目和优先领域的投入,强化薄弱环节,推进有序发展,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2.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布局、提升能级为主线,围绕公平可及和均衡效能增总量、调存量、优增量、提质量。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协调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服务绩效,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规划、制度、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的投入,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利用社会资源增加供给,促进有序公平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
4.坚持系统集成整合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行业资源,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环节,统筹中西医发展,发挥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明确不同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及相互协作关系,逐步形成家庭签约、分级诊疗、防治结合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格局,推进区级医院发展方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服务能力增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履职水平提升。
(三)总体目标
以建设“健康上虞”为总体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区域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全行业监管为重点,优化医卫资源的配置利用,提高医卫服务的质量、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逐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维护全区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实现经济社会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类别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目标值 |
健康素质 |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 | 岁 | 81 |
本地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10以下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8以下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5 | |
人口发展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107左右 |
出生缺陷发生率 | ‰ | 100以下 | |
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 | % | 95 | |
资源配置 | 每千人床位数 | 张 | 4.82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生数 | 人 | 2.82 | |
每千人护士数 | 人 | 2.86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3 | |
城乡居民社区就诊率 | % | 60 | |
服务保障 | 乡村一体化管理 | % | 100 |
主要慢性病规范管理率 | % | 70 | |
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 | % | 50 | |
注:1.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为约束性指标。
2.“三千指标”以常住人口为测算基数。
(四)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内,以实施“四大工程”为抓手,加强供给、深化改革、完善调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1.实施“服务体系完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