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绍兴市直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生活补贴标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低于绍兴市直标准的,按照绍兴市直标准增加,高于绍兴市直标准的暂保留不变,待以后增资时冲减。
二、调整后标准
调整后标准详见附表1、2、3、4。
三、经费渠道
除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按原经费渠道支出外,其他对象均在社保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
要求各单位在9月16日前,上报纸质《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情况表》一式四份,《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表》一式一份进行审批,并上报相应数据。审批时请随带2015年10月审批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情况表》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变动情况记录表》。
附表:1.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2.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3.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表
4.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5.工资软件操作(请单位完善升级内容说明中的2、3、6信息)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下载:虞人社[2016]86号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