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6]2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聘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近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且满足其他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具体申报条件见《浙江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186号)。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网上申报的同时一并报送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由申报对象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准备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局,经我局审核后逐级上报。无主管部门企业的申报人员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申报材料请于9月15日前报送到我局职称评审中心(舜江东路287号,联系电话81227212、82206622)。
2.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材料需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申报对象通过“申报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经单位审核后按规定流程报送。具体报送要求请见附件1、2。
各单位要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在听取行业内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意见之后,将审核意见填入《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程序送审。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者的《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所有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我局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按规定的表格式样填报,相关表格可从省经信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zjjxw.gov.cn/art/2016/7115/art_1207093_81.html,“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
四、其他事项
(一)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对象参加专业和公需课程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材料上需填写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近三年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破格申报、转评、兼评人员及评委会认为有必要参加面试答辩的其他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对象的资格审查、结果公布、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2.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对象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对象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http://www.zjjxw.gov.cn/art/2016/7/15/art_1207093_81.html,“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下载相应表格。填写《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word电子版)。
二、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115.236.191.134:8080/zcss/login.jsp,字母区分大小写)进行个人申报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新建职称申报”,填写个人申报简表,上传填写完整的《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需转换为PDF格式)、其他附件材料和个人免冠照片(jpg格式,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点击“保存”。在“在报职称管理”功能菜单中,点击“申报者姓名”,查看申报简表和综合表,经检查无误后(尤其注意申报简表和综合表中“现从事专业”是否一致),点击“附件下载”,将附件解压缩后打印《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及其他附件材料(背景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无此水印的综合表一律不予接收);然后点击“报送单位设置”,根据管理权限和送审程序,点击下拉菜单中的单位名称,确定报送单位(具体如下:县(市、区)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报送单位选择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市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报送单位选择市主管部门(与纸质材料报送单位一致,一般为市经信委),省属单位申报对象的报送单位选择相应省级主管单位);最后,在“在报职称管理”功能菜单中点击“报送”(需事先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单位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