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积极推进以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重点的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带动农村供需流通和农民就业创业,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结合城乡商贸流通一体化工程,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构建具备网络代购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农村青年创业服务等功能的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挖掘和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专业村,打造一个遍布全区各乡镇、行政村的农村电商网络,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助推智慧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
2016年建成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培育电子商务专业村10个,2017年实现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2018年培育电子商务专业村30个以上,全区初步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三级服务网络体系
1.组建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组建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作为统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业务咨询和人才培训等公益性服务。指导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协调服务站建设运营和考核管理。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实时监测、统计和分析,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设立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乡镇为主体,依托镇级商贸综合体、电商龙头企业,设立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配套电子商务配送中心和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功能,做好当地村级服务站点的摸排、筛选、定点、培训、宣传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配合区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发布电商政策信息,做好人才培训、专业村培育、业务咨询等服务。2016年,力争在章镇、盖北、梁湖、岭南、丁宅、驿亭、汤浦、丰惠等8个乡镇建立首批电商服务中心。
3.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主要依托农村便利店,整合供销、邮政、农商行、水务、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资源,设立村级电商服务站,帮助农民开展农产品销售和网上购物,提供水、电、通信等缴费服务、业务代办,银行小额金融服务,邮政信报邮件收发和快递代收代发业务等便民服务,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商贸流通体系。2016年在全区范围内新建、提升村级电商服务站150个。
(二)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1.优化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依托1号店特产中国上虞馆、淘宝特色中国上虞馆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逐步增加上线企业,丰富上线农产品品种。定期推出当季蔬果和本地产品网络促销活动,全年点击量和销售额增长20%以上。同时在中国邮政邮乐购、供销e家、农商行丰收购等平台开设上虞馆,进一步提高上虞馆网销服务水平,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2.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重点打造“四季仙果”特色品牌,引导农业合作社、农业基地加大对“四季仙果”规模化培育发展,建立“四季仙果”农产品地方标准体系。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引导农业企业、基地、合作社开展QS产品质量认证,确保农产品网络销售质量安全性和规格标准化。
3.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开设第三方电商平台旗舰店,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尝试探索农产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鼓励农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基地创新运营模式,加强与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在本地区试点推广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积极支持大学毕业生、社会青年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创业。力争到2017年底,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5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合作社、基地)5家以上。
(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套体系
1.人才培育体系。积极与外地高校、本地职技校以及淘宝大学等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加快上虞农村电商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开设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培训班,定向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面向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每年普及电子商务知识1000人次以上。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成为农村电商服务站合伙人。
2.村级物流体系。由区邮政局牵头,整合全区农村第三方快递、物流企业资源,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统一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快递服务,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快递服务“村村通”。
3.标准化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由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标准配置、统一运营管理、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考核奖励”模式实行标准化管理,通过3年培育,实现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功能规范统一。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区政府设立2500万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5年统筹安排,从区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全额保障。涉及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相应功能运作所需的设施、设备投入以及业务代办服务费用,由区供销合作总社、邮政局、农商行等相关部门负责承担。
2.突出示范带动。2016年培育电子商务专业村10个,争取1-2个列入省级示范村,鼓励有条件的专业村争创“淘宝村”。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创业青年中挖掘一批典型,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农村电商特别是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格考核管理。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区对部门、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上虞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职责分工
2.上虞区农村电子商务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标准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上虞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职责分工
为加快资源整合,明确责任分工,合力推进全区农村电商工作发展,现就农村电子商务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区服务业发展局: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总牵头,负责规划考核管理和政策实施,编制相关文件。
2.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实施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农村电商培育孵化支撑、农产品品牌网络营销等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区农村电商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指导、协调镇级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与考核管理;负责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工作,负责上虞农村电商人才实训基地建设。
3.人才办:负责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4.区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区内宣传资源开辟专题专栏,协助落实在省市区级电视台、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体的宣传推介。
5.妇联:负责动员全区广大农村妇女,特别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业企业、基地、合作社、农家乐、加工点等)等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的女性负责人,积极参与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
6.团区委:负责动员全区广大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积极参与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成为引领带动农村电商、微商的重要群体。
7.人力社保局:负责配合农村电商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出台城乡劳动者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就业、创业等配套政策,构建覆盖全区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8.财政局:负责落实安排专项资金,并会同服务业发展局做好政策实施工作。
9.农林局:负责做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农产品网货标准化供应链项目(农产品标准化质检、冷链存储、物流包装)资金扶持力度。
10.经信局(联通、移动、电信公司):负责牵头全区农村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实现农村电商服务站的联通、移动、电信信号及wifi全覆盖,保障通讯畅通。
11.旅游局:负责提供农村电商平台可运营的上虞旅游资源的宣传资料及旅游经营项目策划方案,依托互联网平台,培育壮大“四季仙果”品牌。
12.邮政局:配套相关服务功能;牵头做好与第三方快递、物流企业农村物流资源的整合,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13.农商行:负责农村电商服务站农村金融服务有关工作,配套设施设备、服务功能。
14.供电局:配套相关服务功能。
15.水务集团:配套相关服务功能。
16.电信局:配套相关服务功能。
17.移动公司:配套相关服务功能。
18.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镇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配合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摸排、建设等工作。
附件2:
上虞区农村电子商务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2.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
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功能为:
1.负责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业务咨询和人才培训等公益性服务,主要包括店铺开设、基础运营、摄影美工、策划推广、包装设计、电商知识普及、专业培训等。
2.负责指导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3.指导设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协调站点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包括前期调研、报名审核、站点建设、设备管理、资料汇总、业务统计汇总、服务站经费管理等。
4.负责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实时监测、统计和分析,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数据统计、发展状况监测、资料汇总管理等。
二、镇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一)基本要求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依托农合联,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3、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等。
(二)主要功能
镇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区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布置的相关任务,主要功能为:
1.负责建设并管理镇级电子商务配送中心和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同时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网销进行品质把控与宣传推广。
2.负责配合区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村级服务站进行统一建设、管理、服务,做好当地村级服务站点的前期摸排、站点筛选、上岗培训、业务宣传、数据统计、活动推广等工作。
3.负责对村级服务站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日常业务监督指导、服务站设备检查与维护、代销代购业务统计与考核等工作。
4.负责发布电商政策信息、人才培训、专业村培育,为当地企业提供专业化电子商务业务咨询服务。做好服务站农村电子商务宣讲、农村电商创业青年扶持、当地电商企业业务咨询与服务工作。
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一)基本要求
1.站点选址
(1)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且地址位于农村;
(2)服务站综合服务(主要包含线上代购代销、公共服务等)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3)服务站位于行政村人口相对集聚,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优先考虑连锁便民店。
2.人员配备
(1)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2)为人诚信,服务态度良好,在当地有较好口碑及人际关系。
(3)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能够应用操作各个电子商务平台。
(4)熟悉当地村民与产业情况,本村居民可优先考虑。
(5)充分认同农村电商服务站项目,自愿申请成为服务站从业人员或合作人,并接受相应的管理。
(6)具备较好的营销能力和服务意识。
3.统一标识
(1)建立服务站统一的形象、标牌、标识;配备必需的网络软硬件设施,能够连接电子商务平台且拥有平台注册账号;
(2)设备配置。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应整合供销、邮政、移动、电信、金融等多方资源,配备办公桌椅、收发柜、展示柜、资料架等办公家具,电脑、显示器、上网设施、连接线、ATM机等硬件设备,以满足基本的服务需求。
(二)主要功能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主要提供三大服务功能,即为当地村民提供线上线下交易服务、缴费预约综合服务和代收代发快递服务。具体有:
1.线上线下交易服务:线上交易服务,主要为村民提供网上代买代购服务,并做好当地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在有关电商平台的线上推荐、推广;线下交易服务,主要帮助村民代卖代销农(副、特)产品;依托实体店建站的,提供生活资料供应服务。
2.缴费预约综合服务:为村民提供有关电商平台已开通的各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包括水、电、气、宽带、话费等项目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服务,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医院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服务。
3.代收代发快递服务:为村民提供快递商品的代收、代发服务,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成为当地物流配送的集散点。
4.其他服务:做好上级有关农村电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人员培训等宣传服务,按要求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妥善保管提供相应的信息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