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各油气管道企业:
根据省、市总体部署,以及国家、省、市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及安全运行保护的工作要求,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职责,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保护范围
全区目前已投运的约79.9公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其中石油长输管道2条,分别为镇杭成品油管道、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天然气长输管道1条,杭甬干线,均途径我区驿亭、小越、百官、崧厦、道墟五个乡镇街道。
二、工作目标
强化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8月底前消除全部安全隐患,并避免新增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并推动完善油气长输管道长效保护机制,全面提升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职责
对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和监管负总责。落实区域内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处置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成立油气管道“护线队”,强化巡线力度,8月28日—9月7日24小时不间断巡逻;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坚持采取“一点一策”建立计划台账并着力整治,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并对已解决的安全隐患点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组织对沿线群众进行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管道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的临时用地等事项。
四、职责分工
(一) 区府办:负责区域内管道设施保护和监管的协调工作,完善区域内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 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三) 区公安分局:负责全区管道保护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 区国土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管道周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五) 区环保局:负责管道突发事件造成环境污染时的现场周边环境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等应急处置建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区域及损害程度评估。
(六) 区规划分局:对纳入城市规划范围的管道工程建设选址、管道工程规划许可、管道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进行确认等实施规划行政管理;对管道工程竣工测绘和测绘成果进行备案等实施测绘行政管理。
(七)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施工时管道的安全,保障管道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险时道路的正常使用等。
(八) 区水利局:负责协调管道企业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等工作。
(九) 区农林局:负责管道所涉农业、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解决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植树造林及种植深根作物等问题,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单位)解决农业生产设施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违法占压等问题。
(十) 区安监局: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区政府授权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工作。
(十一) 区质监局: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十二) 消防大队:参与管道设施安全事故救援抢险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三) 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域内管道建设与保护相关工作负责。
(十四) 各油气管道企业:加强管道线路巡查,及时制止并向当地管道保护部门报送新发现的破坏损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所有隐患实施逐条逐处整改销项。在隐患整改完成之前,要加强巡护和检查,配备充足的应急抢险物资、设备,防患于未然。
请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单位)、各油气管道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