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长政〔2016〕28号
近日,全省各地接连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暑期以来,我区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也有发生。为有效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我镇江河、水库众多,夏季学生擅自游泳的事时有发生。各建制村、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建制村要开展学生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督促各水域权属主体完善安全设施,设置安全警示牌,配备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充分发挥村网格员等作用,加强对河塘水库的巡查。通过广播、微信群等载体,提醒家长做好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的关心,多形式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预防和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黑板报、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知识,教育广大青少年珍惜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要发动学校教师通过家访、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把相关安全知识告知每一名学生和家长。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各建制村、各单位必须立即向镇政府和主管单位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对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