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人社〔2016〕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统计局2015年全区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年报,确认2015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为49371元。
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49号)确定的2015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1719元,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我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其待遇落实工作。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