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集中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虞城,宪法先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下旬到2016年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一)12月2日举办上虞区职业中专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并举行宪法知识讲座;
(二)12月4日开展“12·4”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三)12月3日在《上虞日报》“法治上虞”专栏刊登“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专题;
(四)12月10日上虞电视台“法治上虞”栏目播放国家宪法日专题内容;
(五)拍摄“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短片,借助LED屏幕、楼宇视频、普法网站等平台进行播放宣传;
(六)发放法治宣传折页、海报、宪法单行本等,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开展“宪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
(七)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八)组织参加全省青少年第六届“法在心中”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九)组织开展2016年度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考核及表彰命名工作;
(十)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围绕主题,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方案,加强指导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提高实效。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突出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丰富内容,切实增强实效性。
(三)拓展载体,营造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多方位多渠道加强对“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宣传,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请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区普法办,并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普法办。
联系人:沈萍;联系电话:82509622;邮箱:sxsf0575@sina.com。
绍兴市上虞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
201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