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人社〔2016〕142号
各科室、单位:
按照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75号)要求,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6〕125号)及《关于印发2016年度区直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6〕38号)精神要求,为做好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绩效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陈忠庆(分管领导)
副组长:丁伟年 陈建义 田 毅 许建国 陈文春
成 员:钱政一 阮建群 郑伟栋 钱玲娣 石顺康
徐明浪 陈 霞 徐思锋 陈生荣 阮彩琴 陶尧康
王 令 黄华梁 吴伟军 章红玲 朱惠娣 任柏华
郑松钿 罗海云 赵晓飞 陈 军 宋金桥 胡智丰
吕劲松 杜丽琼 朱惠菲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