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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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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人社〔2016〕123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每一位离退休人员,在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机,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各单位在春节前要组织召开一次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通报本单位的工作和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情况,认真听取离退休人员意见建议。

二、组织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安排时间,对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特别是生病住院、年老多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慰问活动,体现本单位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带去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温暖。

三、组织召开一次退管片组工作会议。由各片组长牵头,召开片组内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退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一年来退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取长补短,相互提高。

四、认真填报相关情况调查表格。各单位根据走访、调查情况,认真填写《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表》(附件1)和《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特困退休人员调查表》(附件2),并将表格于2016年12月30日前分别报区委老干部局(附件1,区行政中心二号楼5楼2500室)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2,百官舜江东路287号209室,邮箱905051561@qq.com)。

五、组织开展专项抽查活动。本次专项检查实行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自查与区有关部门(单位)抽查相结合,以各单位自查并书面填报相关资料为主的方式进行。区委老干部局和区人社局将在各单位上报材料基础上,组织力量对部分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和抽检单位另行通知。

广大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我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待遇,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的座谈慰问工作抓实抓好。对病故干部遗属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的退职人员可参照上述精神办理。对离退休人员反映的带有共性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1、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表

      2、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特困退休人员调查表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老干部局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1:

 

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末本单位离退休总人数(含12月底到龄人员)

 

其中机关离退休人数

 

其中事业离退休人数

 

政治待遇

是否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提供何种学习资料

 

是否建立党支部(小组),是否定期过组织生活和按时交纳党费

 

是否每年通报本单位情况,重大节日有无进行慰问

 

生活待遇

患病住院或发生困难单位是否派人看望

 

福利待遇是否体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网络建设

分管领导姓名

 

联系电话

 

专(兼)职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建立离退休干部花名册

 

活动室及经费

有无活动场地及设施

 

活动项目及次数

 

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

 

单位

意见建议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在2016年12月30日前上报区委老干部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老干部局82212845、82191168;人社局82120304)

附件2:

上虞区机关事业单位特困退休人员调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特困原因: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单位掌握填写并请在2016年12月30日前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官舜江东路287号209室,联系电话:82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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