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关于推行“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应用“互联网+政府服务”、大数据、部门协作和现代物流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跑一次、零距离的政府服务。以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的成效。全年要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权力事项,到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对涉及单个部门(窗口)的办理事项,大力推行“跑一次”的服务模式。通过实施即来即办、化繁为简、一次办结改革,让企业和群众不再多次跑一个部门(窗口)。
1.对于简单的办理事项,凡办理标准明确、条件简单,不需要专家论证、公示公告和现场踏勘,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的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或“即来即办”。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还应积极探索办事“零材料”机制,确保简单办理事项“即来即办”率达到100%。
2.对于复杂的办理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加强信息共享,坚决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通过电子证照库、并联审批系统等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部门内部和部门间的数据互通,推动复杂的办理事项“化繁为简”。对于确实无法“化繁为简”的办理事项,采取“信任在先+现场核验”、“网上受理+现场办结”和“现场受理+快递送达”等模式来实现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积极推行“一窗制”的服务模式。通过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改革,使企业和群众“跑多个部门”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
1.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便民服务中心分类设立综合窗口,将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社会事务等类型的审批事项受理职能交由“综合窗口”承担,负责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交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各审批部门负责后台审批,切实做到只审批不受理,受理审批相分离。到
2.实施部门牵头、并联审批改革。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阶段明确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一窗”受理。各审批部门要按照事项审批在本环节中与其他相关部门审批事项之间的关系,确定在本环节并联审批中的职责,形成各审批部门协同审批和互动配合。同时,要加快完善联合踏勘、联合评估评价、联合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服务机制。到2017年5月底前,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审批部门分别建立并运行所在环节并联审批服务机制。
(三)对于涉及多个层级的办理事项,着力推行“一站式”的服务模式。通过事权下放、多级联动、网上审批改革,逐步做到在基层一线受理并取件,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区(乡镇、街道)。
1.推进管理权限下放。区级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制定下放事项的具体操作管理办法,落实好“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机制。通过直接授权委托、前移服务窗口等形式,因地制宜提出并落实差别化放权方案。各承接乡镇(街道)、“两区”和基层站所要主动与部门对接下放事项,着力加强承接能力建设,健全集中统一的窗口办事制度,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2.实施多级联动服务模式。充分借助互联网和现代物流等手段,探索“基层受理+网上审核+送件上门”方式,促进部门与乡镇(街道)、“两区”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上下来回跑”为“多级联动”和“内部流转”,企业和群众在基层即可实现“一站式”受理和取件。
三、实施步骤
开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专项梳理和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梳理公布阶段
1.实施范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承担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乡镇(街道)政府、“两区”。
2.梳理重点。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两区”要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近期将修改完善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面广量大的办理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事项、多个层级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办、多级联动等工作。
3.公布事项。按照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要求,分期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一是对于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做到“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的事项,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于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对于目前尚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但近期能够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推行网上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三是各级、各有关单位还要梳理出近期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以及涉及多个部门或多个层级办理、且对群众和企业而言仍需跑多次的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8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
(二)改革落地阶段
1.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两区”针对前期梳理摸排出的事项清单,对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各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运行情况,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努力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的数量和频次,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尽最大努力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2.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各项改革工作,细化完善改革举措,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和涉及多个层级的办理事项,由区级各责任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形成变企业和群众跑多个部门为只跑一个部门且“最多跑一次”的审批服务机制。
3.2017年5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查找短板,督促加快改革步伐。
(三)巩固提高阶段
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1.建立完善办事评价监督体系。通过手机短信、网上评议、现场评价,强化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评价。通过监督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落实工作任务。
2.建立健全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制度,固化改革成果。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调整事项、更改事项内容(包括上级部门调整或更改的)须及时报送区编委办和区审管办,并在事项库和网站上及时更新。通过建立有效的政策制度,建立完善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应进尽进、真进真办、方便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大幅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推进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窗口,其他仍由部门承担的需要专业审查的权力事项设置专业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建立健全全程代办服务体系。建立行政服务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确保3月底前挂牌试运行、6月底前全区各乡镇(街道)、“两区”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正式运行,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二)加快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继续深化政务服务网上虞平台建设,提出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加快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最多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大力建设移动客户端,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完善全区人口、法人综合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
(三)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四)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我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规范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保障改革真正落地。对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五)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审批,均实行备案管理。优化并全面应用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中介服务规范化,开展相对行政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企业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试点、推行证照联办。
(六)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审慎监管,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以更强的监管促进更好的放权和服务。
(七)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完善区级部门设置在乡镇(街道)的服务窗口,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更好地承接和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为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八)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九)深化“订单式”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改革。在完善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50天、100天、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等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主动服务,按需订单,由企业自主选择不同的高效审批模式,牵头部门实行“店小二”式全程跟踪服务。要对接扩大有效投资、强化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不断扩大高效审批服务机制覆盖面,为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十)加快推进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区级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中介机构准入资质,打破垄断经营,引进一批资质等级高、执业水平高、资信度高、相对紧缺的知名中介机构,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扎实推进从事中介服务活动事业单位的转企、脱钩、改制工作,形成中介机构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服务机制。实现“中介超市”一张网全覆盖格局,做到互联互通,实现机构互认、信息互通、考核联动,达到服务提升、时限缩短、收费下降的改革目标。
(十一)建立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机制。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两区”要加快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机制建设,大力减少申请人因次要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区级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和办事部门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允许事后包括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补正非关键性材料,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
(十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根据市要求,要在学习借鉴柯桥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模式,并3月底前制定好本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
(十三)实行“1+5+x”一体化联动审批改革。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的审批全流程分为项目备案/核准、项目规划与用地审批、项目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即由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牵头,区发改局(或区经信局)、建设主管部门(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市场监管局阶段召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关联部门共同配合,项目属地全程代办。同时对审批时间“双限时”,即备案和核准项目累计审批时间为20和28个工作日,自然时间为90天,将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主体由分散变为集中,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十四)建立投资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为全区符合产业导向的民间或外来投资项目(不含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实施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无偿提供审批代办服务,并对乡镇代办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建立健全审批办理协调机制、代办项目统计分析制度、业务培训和工作例会制度。
五、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专项督查。
区便民服务中心审管办负责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日常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督促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两区”抓好工作落实。负责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办理的材料、条件和流程等)、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介超市”全市一张网建设、涉企审批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1+5+x”一体化联动审批改革、建立投资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等工作。
区编办负责牵头做好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及动态调整、“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负责综合窗口、专职代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的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整合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平台,加强平台受理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提升运行效能。
区发改局负责牵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等工作。负责牵头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再造等工作,在项目投资审批方面重点突破,落实投资项目“一窗式”模式。优化并全面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行政权力事项库,组织维护更新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和审批监管事项平台受理制,推进投资项目办件同步共享。
公安分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方面的工作。
区财政地税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虞平台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方案,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行政征收等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全面梳理职业资格资质事项,建立我区职业资格正面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职业资格实施情况,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商事登记“一窗制”模式,全面梳理工商登记以及前置、后置审批事项,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联办等工作。
国土分局会同区建设局、财政地税局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制”等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等工作,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
区法制办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领域相关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区政府督查科具体负责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工作。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三个阶段的优化整合分别由发改、经信、国土、规划、建设、建管、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落实。
六、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推行“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两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强化工作保障。区政府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委办、区发改委、区便民服务中心(审管办)、区法制办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区便民服务中心(审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按照相关标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强互相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促检查。“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列入年度部门和乡镇(街道)、“两区”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最多跑一次”的专项督查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及时的进行约谈和督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和乡镇(街道)、“两区”,启动追责机制,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
本方案所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省、市如有新的调整,由区便民中心(审管办)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