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卫计〔2017〕41号
根据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上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虞政发〔2010〕56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273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管理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18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卫计系统实际,现将《上虞区卫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下载:虞卫计[2017]4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