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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浙江省卫生镇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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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镇政〔2017〕22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公共卫生事业,创建优良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度我镇将开展浙江省卫生镇创建工作。为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实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省级卫生镇标准为依据,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创带促”,推进我镇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镇“小城市建设”增势添力。

    二、目标任务

    1、对照《浙江省卫生乡镇标准》,认真分解落实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迎接并通过省级卫生镇考核组的调研和验收。

    3、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三、创建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5日前)

    1、成立镇创建省级卫生镇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目标和任务。

    2、对照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要求。

    3、召开全镇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

    4、营造创建氛围,广泛运用横幅、电子屏标语等进行舆论宣传。

    5、对照标准,开展调查摸底和资料申报工作。

    (二)初步整治阶段(4月16日—6月10日)

    1、各组按计划分工,分头逐项落实各自的分解任务。

    2、争取阶段性创建成果。

    3、收集相关申报材料。

    4、接受省检查组暗访。

    (三)全面整治阶段(6月11日—11月30日)

    1、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组织开展创建预检工作。

    2、接受上级爱卫会的检查指导。

    3、针对省验收组暗访、区爱卫会检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对照考核标准,具体整治内容为以下九个方面:(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促进与教育;(3)镇容环境卫生;(4)环境保护;(5)病媒生物防制;(6)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与饮用水卫生;(7)疾病预防控制;(8)社区单位卫生;(9)行政村卫生。

    (四)接受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接受省卫生镇考核组最终验收。

    2、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工作。

    四、创建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创建省卫生镇是全面改善基层卫生医疗条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新农村建设、切实推进崧厦小城市建设的有效载体;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认清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2、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成立创建浙江省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一办十三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胜坚同志任主任,各相关办线机关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立在社会事务办。设立十三个小组: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防制、环境保护、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卫生村、镇容执法、民意测评。在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分阶段、分专业逐步实施,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落实制度,强化管理。在整治和创建过程中,坚持建设和管理并举,健全管理责任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完善考核办法,不断加强检查,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创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动态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卫生镇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增强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

 

    附件:崧厦镇创建省级卫生镇任务、时间和责任区分工表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下载:22号170308关于创建浙江省卫生镇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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