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现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建立由区府办(法制办)、编办、便民服务中心(审管办)、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的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按照绍政办发〔2017〕4号文件明确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按照上下对应原则,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抓好部署、审核、反馈、导入、公开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上下联动,认真抓好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浙江政务服务网事项库的后台操作和运行管理工作。
2.抓好任务落实。一要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省级部门下发的市县两级参考目录、宁波市本级及镇海、慈溪等地试点做法,结合已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相关信息,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二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围绕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努力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盖章环节,大力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办事效率。三要审核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两报两审”程序,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由编办审核;国有企业提供的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由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由便民服务中心(审管办)审核。四要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责调整情况以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及时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调整。
3.把握时间节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绍政办发〔2017〕4号文件要求,围绕市区同步推进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是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的实际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绍兴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省和绍兴市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专人做好梳理公开工作。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17]20号附件:绍政办2017年4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