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长塘镇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区政府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决定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总要求,对全镇范围内的涉食单位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切实解决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助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二)目标任务

各村、单位要积极配合镇食安委各项摸排、治理工作,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各村、单位对本辖区的所有涉食单位进行一次安排隐患排查。

2.抽检一批重点品种。配合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做好辖区内涉食单位的抽检工作。

3.进行一次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社会监督宣传,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高公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4.实施一次联合行动。配合做好联合执法检查。

5.整治一批重点隐患。研判确定1-2个“排雷清单”,实施综合治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

6.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7.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固化提升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8.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行动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百日攻坚”行动成效,通过调查问卷、网络打分等形式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各村、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面梳理排查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等环节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针对性抽检,找准症结确立“排雷清单”,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管控和消除各类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

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以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主产地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等农产品上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重点解决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毒死蜱、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大农药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依法严惩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规范畜禽养殖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依法严查违法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

(二)食用林产品种植环节

以竹笋主产区为对象,以克百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和滴滴涕等在竹笋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农药为重点,加强农药使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严格规范竹笋生产中农药使用行为。

(三)初级水产品养殖环节

以“大菱鲆、乌鳢、鳜鱼、温室甲鱼、牛蛙、海捕虾”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海捕虾保鲜剂”为重点,严格规范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的行为;严格规范海捕虾保鲜剂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违规超剂量滥用海捕虾保鲜剂(添加剂)的行为,有效遏制海捕虾焦亚硫酸钠保鲜剂残留超标现象。

(四)食品生产及相关产品环节

以小作坊治理为重点,严格核查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检查每年监督抽检记录,查看加工食品必需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配置到位,工艺流程顺序有否合理布局,加强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完善市场倒逼机制,指导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用包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食品流通环节

规范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的原则,严格审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力度,严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特别是对乳制品、饮料、糕点、膨化食品、火腿肠等小食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规范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登记、食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经营者落实整改意见,对不听劝导、不按要求整改的,严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开展“杀白”家禽市场准入情况整治,对农贸市场、各建制村临时市场等杀白禽经营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建立杀白禽凭“一证两标”上市制度。依法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杀白禽”行为。

(六)餐饮服务环节

加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全过程的监管;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查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厉打击现场制售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废弃油脂”、“口水油”等“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

(七)食品摊贩环节

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和引导食品摊贩逐步进入市场、店铺等场所,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食品摊贩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使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摊贩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攻坚”工作。要确保责任到人、靶向精准、措施落地。

(二)全面排摸阶段(2017年3月11日-3月31日)

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充分依托基层责任网络,发挥广大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辖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5月31日

对掌握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和定点排雷,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打反复、反复打,确保隐患治理到位,以系统为单位将“排雷清单”汇总上报。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对照“排雷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同时,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村(社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严惩重处。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精心组织各环节专项系列行动。要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相关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行政监管部门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强度和频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农村农业合作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规范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明确专人按时报送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和排查整治结果,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463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