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
近段时间由于天气干燥,春节期间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村(居)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管火先管人”的思想。为了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村(居)要切实负起森林消防的责任,实行村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加强三委会人员值班,建立健全护林、防火队伍,做到包山、包重点地段的森林防火包干责任制,真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解具体任务,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防止工作出现漏洞。
二、周密部署,落实措施。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实际,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做好村级班子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处置和火情报告制度;二是各村要落实10人以上的专门人员(1月23日前上报镇农技信息中心),加强巡查或值班待命,确保森林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有人扑救;三是抓好野外火源管控。要坚决管住山火源头,严禁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行为;四是各村要设立野外火源管控检查站,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突出重点地段、时段重点防范,对重点火险区、火灾多发地段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地方及森林沿线、进山道口等设卡检查,加强巡逻,严控带火种进山,发现带纸钱、香烛、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的,一律予以收缴,消除隐患;五是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广播、黑板报、标语、宣传单、宣传窗、有条件的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努力将森林防火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火、科学扑火常识普及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做到群防群治。同时在重点地段交叉路口和火灾易发区域,设置防火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积极应对,科学救火。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立即发动群众,积极组织足够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小火大打”,扑救山火于初发阶段。特别是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认真清理火场余火,要落实专人管控,防止死灰复燃,减少火灾损失。同时要避免盲目指挥和盲目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扑救安全。
四、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并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上虞区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