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7〕7号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达广场物业收费核准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价服〔2005〕80号),对照上虞市发展计划局和建设局《关于印发〈上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虞计物〔2005〕62号)规定,通过对万达广场中央华府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考评,参照周边物业收费标准,现将万达广场中央华府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 高层住宅物业中准价1.00元/平方米·月,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公共能耗费用可单独按实另行向业主分摊,须做好相应公示。
2. 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30.00元/个·月。
3. 物业服务费计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二、你公司对收费标准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
三、以上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