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7〕94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有关建筑物及小区命名如下:
1.位于曹娥街道滨江新城23-2号地块以东,“余坤国际广场”以南,滨江新城23-3A号地块以西,复兴东路以北,由上虞市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物命名为“文盛大厦”。
2.位于崧厦镇前庄村五龙庙住户区以东,老百红线以南,汤家埠住户区以西,前庄村村委会以北,由上虞区崧厦镇前庄村经济合作社开发建设的崧厦镇前庄村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命名为“前庄花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