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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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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委〔2017〕第35号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

    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现将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文件

 

虞区组通〔2017〕10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工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现就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区广大党组织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但是实际工作中,也有些基层党组织对党的组织生活还存在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流于形式、缺乏实效等情况,影响了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各级党组织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以营造从严规范的组织生活新常态为目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真正使组织生活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民主监督配套协同,做到全覆盖、起作用、有活力。

    二、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

    1、突出政治性。紧紧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围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党章、党史和党内规定,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政治觉悟和党员意识,防止党内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

    2、增强严肃性。通过严肃认真的党的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在先锋指数考评或党性体检中直接列入不合格党员,及时跟进处置,切实解决一些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

    3、提升实效性。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领域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党员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改进和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推行创意组织生活、“微型党课”、“党员e家”、“开放式大讲堂”、集体学习与参加志愿服务相结合等做法,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对外出流动党员,实行党员党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督促他们积极参加流入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流出地(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QQ等载体,灵活多样组织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开展党组织生活特色案例评选,切实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

    三、推动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常态化长效化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坚持按期进行,党员大会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年至少组织党员上一至两次党课。落实好“月送党课”制度,每月向基层党组织发送党课学习资料,确保学有内容、学有方向;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带头给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教育引导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2、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前要充分准备,认真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消除矛盾。坚持党性原则,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次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党组织要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3、健全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明确每月5日作为全区村党组织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顺延活动开展时间,但须确保每月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晚上或周六。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等要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开展活动。要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具体可围绕学习教育、党性锤炼、民主议事、走访联系、服务奉献等主题,开展专家讲座、业务培训、重温誓词、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设岗定责、社区报到、结对帮扶、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等活动。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审核同意,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可根据当月活动主题,拓展参加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党员固定活动日进行。

    4、完善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或次年初。民主评议按照集中动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要强化结果运用,将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

    5、严格报备报告。实行“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报备制度,每年年初,各党支部要将年度活动总体安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月底前将执行情况和下月具体活动安排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党小组召开会议前后,要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情况,党支部要严格把关、加强指导。党支部每次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开展党课教育,要提前将会议议题或党课选题报上级党组织,会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的会议和党课内容严格把关,视情安排人员到场指导。

    6、实施纪实管理。统一印制下发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手册、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记录簿、两新党组织“双强纪事”簿,每个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党员签到、照片文字资料归档等工作,建立台帐档案,实施纪实、痕迹化管理。党员固定活动日年度计划和开展情况定期在党务公开栏公开。

    7、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党的组织生活全过程,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签到和请销假制度,把考勤情况作为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的重要依据,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不到会的应列为警示型党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党组织批准。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借机搞吃请、外出旅游等。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党委(党组、工委)的领导责任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2、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参加民主评议,模范执行基层党组织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3、加强督促检查。区委组织部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 位党委(工委)要采取随机抽查、查阅工作手册、个别访谈等方式,加强对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情况的日常检查督促,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开展质量不高、没有记录、瞒报虚报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情形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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