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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镇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预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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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1定义

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预案是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灾害、洪水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也叫防御洪水方案。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预案是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1.2编制目的、原则

章镇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原则是:按照防汛抗洪工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要求,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抗洪方针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动员全镇人民和社会力量防御洪(涝)灾害。

1.3编制依据

章镇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我镇自然地理特征、防洪工程现状,并参照《上虞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预案》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以及由洪水等引起的堤防决口、山塘水库垮坝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  概  况

2.1 章镇概况

2.1.1 地理位置、空间范围及人口

章镇镇位于上虞区南部,与嵊州市三界镇接壤,上三高速、104国道、曹娥江贯穿境内,距上虞区23公里,是首批浙江省中心镇、浙江省生态镇和绍兴市绿色生态镇。全镇地域面积140平方公里,耕地6.08万亩,山林10.2万亩,下辖35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常住人口4.3万人。
    2.1.2 自然条件

章镇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湿润多雨,降雨量分布不均,灾害性天气较多,特别是每年6—7月份的梅雨期、8—9月份的台风期、降雨量比较集中,曹娥江贯穿南北,东有隐潭溪、清潭溪、下管溪,西有范洋江、江河纵横交叉,在汛期容易引发外洪内涝,往往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损失。

2.1.3  企业情况。

全镇拥有各类企业420余家,其中规模企业21家,规划面积3000亩的工业功能区位于上三高速章镇道口附近,是上虞区重点工业功能区。2016年,工业总产值60.8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4.01亿元,。

2.1.4  水利设施现状

全镇现有防洪堤埂15条,总长56.03千米;有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8座、万方以上及屋顶山塘水库39座;有排灌站13座,装机容量4185千瓦;全镇有主要沿山排渠5条,总长18.1千米,小流域8条,总长27千米;有大型蓄水坝3座(陈墩活动坝、五洞坝、溪上沸坝)。(附防洪堤埂表)

编号

堤埂名称

总长(KM)

高程(M)

涵闸数量(只)

防洪标准(几年一遇)

1

八社埂

9.26

13.8-16.1

7

20

2

大浸北埂

8.38

14.4-19.0

9

20

3

新龙埂

10.98

14.6-15.6

13

20

4

大浸南埂

1.25

14.4-14.8

4

20

5

青丰埂

2.56

14.44

2

20

6

蒋山埂

2.12

13.8-14.01

4

20

7

泰山埂

2.31

14.1

5

10

8

集镇保卫埂

2.20

14.30-14.65

1

20

9

公益埂

2.0

12.00-13.00

2

5

10

西俞埂

5.2

14.40-16.04

11

10

11

西山埂

1.05

12.79-13.12

3

10

12

季岙埂

0.8

12.63

2

5

13

韩宅埂

0.26

13.07-14.36

 

5

14

青山埂

4.2

 

1

5

15

汤家畈埂

3.46

 

 

5

 

小计

56.03

 

 

 

2.2洪(涝)灾害

历年来我镇出现过倒埂、内涝等洪(涝)灾害,如2015年第九号“灿鸿”台风造成公益小埂倒缺,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损失。

2.3防洪工程

2007年以来章镇保卫埂、新龙埂Ⅱ期、八社埂Ⅴ期、八社埂中村段、宋马段及皇马段、蒋山埂等曹娥江干堤和大浸南北埂、西俞埂、泰山埂、西山埂等小流域堤埂相继建成,使沿江沿溪防洪标准提高到十年或二十年一遇。大大的减轻了防汛防台压力。

  

第三章  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指挥组织机构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以镇长为总指挥,农业副镇长和人武部长为副总指挥,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章镇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全面负责全镇防洪抢险工作。全镇防洪抢险工作由章镇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各司其责,统一调度,协同作战。严格执行上虞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预案,进行防洪抢险工作。

3.2防汛指挥程序

镇防汛防台抗旱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特别是接到上虞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台风暴雨天气消息后,应及时通知防汛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以及带班领导,同时传达到全体镇、村、组干部和防洪抢险队,实行24小时待命,并随时掌握台情、雨情、水情、工情变化。相关人员在接到防洪指令后,立即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准确将相关情况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

3.3防汛职责分工

3.3.1防汛指挥部职责

1、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预案,监督指导村级防汛防台预案编制;

3、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涵洞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3.2监测预警组职责

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为本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3.3人员转移组职责

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3.3.4抢险救援组职责

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3.3.5宣传、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发布,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等;做好本级防指、各工作组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

3.3.6防汛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总指挥、副总指挥指示、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应急预案,制发有关文件,组织检查重点单位、重点地段,确保安全度汛。

4、收集汛期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5、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发布防汛抢险命令。

6、组织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灾情统计。

7、台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至少一名领导带班。(具体按镇政府值班值夜人员安排表)

3.3.7镇、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主要汛期职责

1、章镇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标准江堤、山塘水库、乡村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本地区集镇和易涝区域的内涝防御和抢险救灾;负责做好汛前加固、堤防建设、江河岁修等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做好船舶的安全检查、河道清障、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临江地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加强对标准江堤险工隐患、病险山塘水库的监管及守护。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负责领导要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灾害生产自救。

2、各村(居)民委员会:按责任地段表负责本村(社区)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及时向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灾后生产自救。

3、各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生险情,负责本单位的防洪设施安全和防洪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坚决执行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本单位的灾后自救工作。

全镇37个村(居)、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在做好自身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服从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动,积极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及时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力争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应成立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台汛期值班人员;建立20人以上一支由党员、干部、预备役人员、共青团员为主的抗洪抢险突击队。台汛期要保证有专人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信息24小时畅通。

3.3.8应急联动机

 当发现重要雨情、水情、工情以及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村(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由镇防指统一组织抗洪抢险。

第四章  防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

洪涝发生后,各行政村(居)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4.1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山塘水库、涵闸、电排涝站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

保养,保证防汛设施正常运行。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预案。

4、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

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整改落实。

4.2值班制

1、正常值班

降大到暴雨,由值班负责人处置,特殊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

2、预警值班

受台风影响、降大到暴雨,由带班领导上岗值班,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一旦出现内涝,按预案排除。

3、警戒状况

受台风影响、 降暴雨或大到暴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进入临战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出现灾情、险情的地方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准备力量防洪抢险,并将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

4、警急状况

进入警急状态,总指挥在防汛防台抗旱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各片片长负责指导相应责任地段防洪工作,要进入紧急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出现灾情、险情要动员一切力量防洪抢险,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5、灾后处置

组织开展清扫、消毒、救济等工作,安排水毁工程修复,避免二次洪水袭击。

第五章     不同水位防汛应急响应措施

5.1、洪水位标准

根据《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水位

水站名称

警戒水位

保证水位

五年一遇水位

十年一遇水位

二十年一遇水位

五十年一遇水位

百年一遇水位

章镇

10.50

12.50

11.34

12.74

13.24

14.09

14.41

 

 

5.2、防汛防台预案实施流程

序号

水位标准

措施保障

内   容   简   述

1

警戒水位(东沙埠站点10.50米)

一、组织措施

(1)防汛指挥正副指挥、部分指挥部成员上岗。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台情,做好值班记录。召开防台动员大会,分指挥部到各防汛责任地段加强检查。关闭沿江各自排涵闸,进一步落实村级防汛物资及抢险人员。(2)做好危房户、五保户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3)巡堤人员上堤加强观察。(4)抢险队伍待命。

二、工程措施

(1)做好抢险物资的调运准备。(2)落实山塘水库的管理责任,加强巡查,严格控制水位,开启闸门,对较危险的水库能放空的放空。(3)开启陈墩活动坝、五洞坝。(4)对曹娥江接沙船只及采沙船集中到青丰砂涂内实行定点管理,对曹娥江两侧沙场内的人员劝其撤离,必要时进行强制撤离。(5)准备落实抢险车辆待命。

三、防御重点

确保全线堤塘、山塘水库安全。

2

保证水位(东沙埠站点12.50米)

一、组织措施

(1)指挥部正副指挥上岗,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紧急警报,各村利用广播宣传发动,镇值班室及时收听台风动向,并作好记录。(2)巡堤人员加强巡堤。(3)抢险队伍上岗,镇预备役官兵待命,抢险车辆20辆在镇待命。

二、工程措施

(1)镇自备物资上堤。(2)做好自排工作。(3)做好山塘水库安全工作。

三、防御重点

确保千亩以上堤塘及水库安全。

3

10年一遇水位(东沙埠站点12.74米)

一、组织措施

(1)指挥部正副指挥上岗.(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抢险动员令。(3)各村抢险队伍进入包干地段、开始抢险,预备役官兵上堤。(4)大浸畈、西俞畈组织好转移,撤离准备。

二、工程措施

(1)动用区备防洪物资。(2)预备物资主要用于新龙埂、八社埂、章镇保卫埂。

三、防御重点

加强保护新龙埂、八社埂、章镇保卫埂、大浸南、北埂及39只屋顶山塘水库的安全,尽量保护千亩及以下堤内的人身安全。

4

20年一遇水位(东沙埠站点13.24米)

一、组织措施

(1)指挥部正副指挥上岗。(2)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抢险紧急动员令。(3)抢险队伍尽力抢险,预备役官兵投入抢险。(4)协助市组织大浸畈分洪群众转移,就近向姜山、老鹰山、宝泉寺及坚固的堤塘及就近安全处。(5)同时做好西俞畈内群众的转移。对大浸畈西俞畈章丰公路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6)做好新龙埂、八社埂、章镇保卫埂堤内人员物资的转移工作。(7)派出所、政法办做好治安工作,供电、通信部门保证电力、通信线路畅通。

二、工程措施

(1)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调集所有物资力保新龙埂、八社埂、章镇保卫埂安全。(2)可以弃守万亩以下堤塘。(3)协助区做好大浸畈分洪准备(4)确保39座屋顶山塘水库的安全。

三、防御重点

确保水库安全,力保新龙埂、八社埂、章镇保卫埂


 

5.3预报预警

5.3.1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雨量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5.3.2预警标准

结合雨量和特征水位情况,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山洪预警级别分为三个等级,即一般险情、较大险情和重大险情,依次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一般险情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预报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200毫米,6小时降雨超90毫米,3小时降雨量超60毫米,1小时降雨量超45毫米,降雨并可能持续,过程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以上;(3)流域水位达到临界水位,并有持续上涨的趋势;(4)水库(塘坝)或支流溪堤防发生一般险情时;(5)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黄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险情,发布黄色预警。

2、较大险情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2)大气降雨当进入预警状态下,中到大雨仍将继续,且降雨强度较大,过程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以上;(3)流域水位超过临界水位30cm,并有持续上涨的趋势;(4)水库(塘坝)水位达到及超过设计洪水位,山塘水位距离坝顶小于1m;(5)山体裂缝异常发展有滑坡迹象,出现坍陷、冒水、水变浑、断流等现象;(6)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橙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险情,发布橙色预警。

3、重大险情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2)区防汛部门、镇政府发布汛情红色预警;(3)大气降雨当进入警报状态下,中到大雨仍将继续,且降雨强度较大,过程降雨量超过300毫米以上;(4)流域水位超过临界水位60cm,并有持续上涨的趋势;(5)水库(塘坝、山塘)水位可能冒顶,山体、坝体出现裂缝,有溃坝或山体崩塌的可能性时;(6)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7)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红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险情,发布红色预警。

5.3.3预警启用时机

当汛情达到山洪预警标准时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时,镇负责和专职监测信息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向镇、区指挥部报告,如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先迅速向村民直接发出避险躲灾信号,同时向镇、区指挥部报告。预警期各监测项目应安排并落实专人看守,不得离人,要加强巡查,做好现场记录,及时向镇、区联络报告。镇负责人在接到现场监测人员的严重监测信息或上级下达的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必须快速向各责任区发布信息,向村工作组发布转移命令,并做好避灾抢险工作。

5.3.4预警程序

预警程序主要包括部门预警和民间预警两条线,山洪灾害防御部门预警工作程序如下:

一般情况下:根据上虞区防汛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及乡镇监测到的险情进行预警,按照区→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民间预警工作程序如下:

预警级别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一般险情

(黄色预警)

预警员立即向村主任汇报,并通知邻近村村主任

 

 

 

较大险情

(橙色预警)

预警员立即向村委会主任汇报,并通知邻近村村主任

预警员通过警报器发出撤离信号

村联户责任人采用电话通知和上门敲门两种方式通知村危险区每一户撤离,确保通知到每一户

村主任组织危险区内所有人员按规定路线有序撤离

重大险情

(红色预警)

预警员立即向村主任汇报,并通知邻近村村主任

预警员通过警报器发出撤离信号

村联户责任人采用电话通知和上门敲门两种方式通知村危险区和警戒区每一户撤离,确保通知到每一户

村主任组织危险区和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按规定路线有序撤离

注:当出现特殊情况,直接按第二步或第三步操作。

 

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小组在组织群众撤离后,应立即清点人员,确保人员全部安全撤离,并立即向镇山洪灾害领导小组反馈人员转移、

安置、险情变化等情况。

 

第六章    关于防汛物资动态管理的预案

为保证汛期安全度汛,镇政府设立了防汛物资储备室,实行专人看管,随时检查,根据汛情添置防汛物资。

各村(居)设立防汛物资储备室,指定专人进行看管,并随时根据汛情添置防汛物资。

第七章    组织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章镇镇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由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片、各成员单位、各防汛抢险地段实行分级负责制。

镇各级防汛防台抗旱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防汛防台抗旱抢险中应做到组织严密、指挥有力、措施果断、方法得当,确保防汛防台抗旱抢险任务完成。

在防汛防台抗旱期间,派出所、国土、交通、电力、供销社、卫生、医院、通信等部门应优先为防汛防台抗旱服务。

对拒不执行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命令,玩忽职守,或者在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的危急关头,临阵脱逃,镇党委、政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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