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道党〔2017〕93号
各行政村:
《道墟镇村级组织印章管理使用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道墟镇委员会
道墟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道墟镇村级组织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印章管理使用,确保安全规范用印,保障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印章的类别
本制度所指村级印章主要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合作社)印章。
第二条 制发和更换
1.村级印章由镇根据批准成立村级机构的文件,负责刻制下发、启用、作废。
2.组织机构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所在村应及时报告镇并按规定程序更换,同时将旧印章上交。村级印章发生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村应及时向镇书面报告原因,镇确认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换。使用已作废印章的,按私刻印章行为处理。
第三条 印章的管理
1.专人保管。村党组织印章由党组织负责组织工作的委员保管。村委会、合作社印章由文书统一保管。村监会印章由社监会主任或成员保管。
2.用印登记。对印章的使用时间、使用对象、使用内容及签批人进行登记(附件1)。
3.外带授权。严禁非保管人员擅自随身带印章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带的,须经村级组织负责人批准授权,并落实监督人,使用情况必须进行登记(附件2)。
第四条 印章使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