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7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虞政办发〔2017〕65号)、浙江省粮食局等四厅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储备粮轮换早稻委托收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浙粮〔2017〕17号)和浙江省物价局等五厅局《关于公布浙江省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价成〔2017〕67号)的精神,现将2017年早稻订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早稻订单规模
根据2017年区级储备粮轮换补库计划和省委托代收计划,确定今年早籼谷订单总规模为27067.25吨(不含沥海镇),其中:区级订单14067.25吨、省级订单13000吨。
二、早稻订单签约对象和分解原则
早籼谷订单签约对象为本乡镇(街道)范围内早稻实种面积在5亩以上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种粮大户); 区到乡镇(街道)的分解原则是早稻实种面积在100亩(含)每亩
三、早稻订单收购价格和奖励标准
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即2017年生产的地产早籼谷(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
对投售订单计划的早籼谷,继续实行订单奖励政策,奖励标准为每
四、落实订单工作要求
1.及时分解订单计划。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在
2.及时做好订单数据录入。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根据区发改局(粮食局)移交的订单分解清册,组织人员集中精力在6月18前做好《浙江省订单粮食管理信息系统》订单数据录入工作,在录入时,要注意农户基本信息的调整与完善,确保输入的农户信息准确、有效。
3.及时做好面积数量核对。区农林局、区发改局(粮食局)要求早稻在
4.及时签订粮食订单合同。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根据区农林局和区发改局(粮食局)核定的订单面积与数量,在早稻收购前与种粮农户签订好粮食订单合同,并发放售粮证,确保农户及时投售。
5.做好订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加大了对规模种粮农户的扶持力度,我区农户种粮积极性增强。据统计,全区早稻实种面积在5亩以上的早稻种植面积达8.62万亩,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虽然今年早稻订单总规模与去年持平,但每亩订单数量仍低于去年,为此,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早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进一步鼓励农户土地流转,提高规模种植效益,稳定种粮积极性。
附件:上虞区2017年早稻订单计划分解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17]114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