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站(所)、企事业单位、办线:
《上虞区丰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区丰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
及工作规则
一、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上虞区丰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组织结构,形成“1+X”责任体系。
(二)镇安委会是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部署、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为规范镇安委会工作运行,参照国务院及省、市、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制定镇安委会工作规则。
二、组织结构设置
(一)镇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镇安委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镇领导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较为密切的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办线主要负责人担任(镇领导任主要负责人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下同)。
(二)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安委办)及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镇安委办设在镇安监所,主任由镇安监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
专业安委会根据相关镇领导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进行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相关分管镇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办线和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办线和站所分管负责人担任。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业安委办)在牵头办线(站所),主任原则上由牵头办线(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牵头办线(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镇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工作;
(3)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6)必要时,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2.镇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安全生产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处理的建议;
(2)协调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方面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专业安委办、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开展全镇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5)承办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牵头分解区政府对我镇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全镇安全生产考核任务执行情况;
(6)协调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7)配合区安委办对工贸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配合监督事故查处决定的落实情况;
(8)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9)负责全镇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0)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镇安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11)推进专业安委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对接;
(12)承办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科学发展;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6)指导、协调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向镇安委会报告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承办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4.专业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处理的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分管行业领域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4)协调本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5)承办本专业安委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镇安委会及本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6)做好本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向专业安委会和镇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7)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推进本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
(9)承办镇安委会及本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镇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镇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镇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镇安委办提出。必要时,镇安委会主任可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镇安委会每年组织或提请镇党委政府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不少于2次,并根据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3)联络制度。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1名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安全生产联络员,负责与镇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4)报告制度。镇安委会每年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签发制度。镇安委会文件由镇安委会主任签发。
2.镇安委办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镇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办或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会议,会议由镇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2)报告(通报)制度
镇安委办每年向镇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每月向成员单位通报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向镇安委办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重大节日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向镇安委办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并在节日期间每天报告本单位(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每年12月15日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向镇安委办报告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单位,在每季度末向镇安委办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3)签发制度。镇安委办文件由镇安委办主任签发。
3.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办提出。必要时,专业安委会主任可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专业安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每年向区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会文件由专业安委会主任签发。
4.专业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1名安全生产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专业安委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分管行业领域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
专业安委办及时将所在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向区安委办进行报告。
专业安委办每季度至少向成员单位通报一次所在专业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形势。
每年12月15日前,专业安委办向所在专业安委会及镇安委办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向所在专业安委办报告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办文件由专业安委办主任签发。
四、其 他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上虞区丰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各专业安委会设置情况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