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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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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所)、相关站所:

    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6〕69号)、《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2015〕28号)、《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本镇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个平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作出的“四个平台”建设决策部署,以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核心,统筹条块力量,深化行政体制、扩权强镇改革,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推进丰惠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按照大口子综合管理原则,整合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和协作密切的镇和部门派驻机构及职责,探索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管理服务平台,提升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能力。

    1、构建综治工作平台。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反邪教、新居民服务管理和平安建设等功能。综治工作平台主要发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依托镇政法综治办,统筹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新居民事务所等工作力量,并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建立对接联系、信息互联机制,形成区镇两级对接、信息灵通、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建立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由政法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法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新居民事务所等职能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由镇政法综治办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一是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整合系统资源,加强网格力量,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二是按照“四有”(有专门场地、有大屏幕或显示屏、有2名以上专职人员、有完善机制)要求,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实体化运作。三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依靠、发动和组织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处、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五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群众协同治理作用,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2、构建市场监管平台。承担面向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和执法功能。市场监管平台主要依托镇食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通过加强与镇社会事务办、资产管理中心、农技信息中心、丰惠执法中队、人民医院丰惠分院等办(中心、所)的协作联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主体正常开展活动。建立市场监管平台协调组,由分管文教卫的副镇长担任组长,镇社会事务办、资产管理中心、农技信息中心、丰惠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人民医院丰惠分院等职能办(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由镇食安办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深化系统资源整合,统筹市场监管、卫生监督、质量监管等管理服务资源,汇聚形成来自村(居、社区)和市场主体的“一网信息”,实现动态监管信息共享,强化与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的有效衔接。二是强化基层市场监管力量的规范化建设,强化镇食药安办所在内设机构的建设,强化基层市场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市场监管的统筹协调、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和指导督查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化“议事协调、协作配合、事件应对、工作保障、督查考核”等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和日常监管,全方位加强市场监管。

    3、综合执法平台。承担一线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监管等功能。综合执法平台以丰惠执法中队为主体,统筹镇安监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国土所、环保所、丰惠交警中队等相关办线的行政执法力量,经常性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整治。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协调组,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担任组长,丰惠执法中队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与标准等,畅通数据交换渠道,科学共享执法和管理信息,与平安建设信息、智慧城管等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打造集中统一、上下联运、信息共享、功能完善的信息平台,增强执法部门之间、执法部门与社会管理部门,以及与社会管理部门和综治工作平台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相衔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和辅助执法人员,全面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监管执法能力,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工作。三是落实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消除监管盲区,实现执法资源充分整合、执法队伍统一指挥,加强区镇执法联动,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区域内统一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4、便民服务平台。承担基层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功能,通过加强与社保、计生、新居民、基层综治、广电服务、国土咨询、市场监管等办(中心、所)的协作联动,畅通信息渠道,提供服务和便利。建立便民服务平台协调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党政办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深化基层社会服务组织的协作联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动完善本镇网上服务站和设立村(社区)网上服务点,畅通信息渠道,提供审批服务、政务服务等。二是加强本镇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分类开展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简易事项办理即办制,对程序简便、材料齐全的申请事项,由窗口人员直接办理;对涉及需镇属多个办线办理的事项,加强业务协同,实行联合办理;对需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镇便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一次性告知必备的申报材料。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立代办服务机制,确保便民服务“零障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三是建立健全服务窗口运行管理制度,梳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办理事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期限、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按照应进俱进要求,把直接面向基层的各类事项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并延伸至村(社区)。实行一窗受理、协同办理、限时办结的统一管理与服务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多级联动、项目代办员等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配套措施

   1、统一指挥协调。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监督区域内社会管理服务和各行政主体的执法活动。建立“四个平台”管理协作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四个平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各个平台协调组应每周召开例会,分析上周工作情况,做好本周工作安排。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四个平台”运行的统筹议事协调机构。

   2、建设全科网格。推进“一张网”建设,由镇政法办牵头,统一、优化全镇网格设置,按照《关于实施全区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通知》(虞综治〔2015〕4号)文件中关于“行政村以自然村落、片组等为划分单元”,及“相对独立的经济园区及新居民集中居住地、具有行业特点的规模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可单独设置专属网格”的精神,在“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原则指导下,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并实施命名、统一编码、制作网格信息牌,在每个网格予以公示。整个网格资源,在原有党建、综治的基础上,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民生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实现全网覆盖,建立全科网格,发挥综合性功能。在村(社区)以下划分网格,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新居民、国土、城建、消防、计生、妇女、团委等在村(社区)的各类辅助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网格长、专职网格员、专兼职网格员、社会公众监督员队伍,拓展网格功能,建立全科网格,明确网格员职责,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落实工作保障,研究制定“四个平台”网格员信息采集“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和信息流转、处理专项考核细则,实行网格员实际工作相结挂钩的工作考核办法。

    3、实行闭环管理。以镇由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中枢,充分发挥平台信息的互通共享作用。形成信息收集(区级平台交办及网格上报信息)——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日常督办——信息反馈——督查考核,实现“受理、执行、督办、考核”闭环管理,逐步整合部门信息系统,打造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功能完善的信息平台。

    4、推动智慧治理。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强信息化与政务服务、社会管理、行政执法等的深度融合。拓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将浙江政务服务网延伸至镇及村(社区),全面公开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开通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大厅,打造规范、透明、便捷的基层网上服务体系。建立信息收集分办系统,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等各类渠道接收的信息,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相关平台或站所办理,实现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一网联动、限时办结,推进智慧治理。事权不在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提交区级平台分派给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四个平台”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有效探索,是破解当前乡镇体制机制矛盾、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四个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考核监督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机制和综合执法指挥机制,切实加强对“四个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各办(中心、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四个平台”建设工作。政法办负责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日常管理协调,牵头推进综治工作平台业务建设,制定平台建设指导方案,建设全科网格,负责区、镇、村三级信息的互通和联动处理;食安办负责市场监管平台协调组日常管理协调,牵头推进市场监管平台业务建设,制定平台建设指导方案;丰惠执法中队负责综合执法平台协调组日常管理协调,制定平台建设指导方案;党政办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协调组日常管理协调,制定平台建设指导方案。各平台协调组要落实负责人和具体业务操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掌握进度情况,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主动做好与上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四个平台”按规定时间要求落实到位并投入运转。

    3、严格督查考核。相关办(中心、所)要把本次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及时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对在“四个平台”建设过程中及后续运行中协作配合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镇纪委将严肃问责。同时,镇将建立“四个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专项考核制度,特别是网格员设置、网格员应知应会检查、信息上报、事件流转处置等将列入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三色”预警考核。四个协调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丰惠镇“四个平台”运行关系图及说明

          2、丰惠镇基层治理四大平台工作职责

 

中共丰惠镇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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