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办、局(线):
为进一步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更好更快更优推进区街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机关干部目标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全体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设置
由工作清单考核、动态飞单考核、联系片村考核、加减分考核四部分组成。
(一)工作清单考核(70分)。根据区委办〔2017〕22号文件明确的工作清单内容和区街自行制定的工作清单内容,完成清单每一项工作内容的局办得70分,未完成的局办按照完成清单条数占总任务条数的比例得到相应分数。由分管领导和相应局办负责考核。
(二)动态飞单考核。实行动态飞单制度,省、绍兴市和区委区政府有重大工作需要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的,由各分管领导事先向主要领导申报工作内容及目标、完成时间节点、具体考核标准、预加分值等事项,提交区街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同意后,以“一事一考”的方式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分管领导和相应局办负责考核。
(三)联村(居)、社区工作考核(30分)。按照联村(居)、社区工作职责要求,认真指导帮助所联村(居)、社区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控违拆违、环境卫生整治、矛盾信访调处、班子建设、财务规范化管理等一系列联村(居)、社区工作,确保各项中心工作按时完成、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置、社会治安平稳有序。由组织人事办负责考核。
1、根据上级“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和《绍兴市民情通网下工作标准化实施细则要求》,做好走访工作,走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按规定完成较好的得3分;及时做好《民情记事本》记录工作,每周不少于3篇,按规定完成较好的得3分;在各类抽查中,走村入户或《民情记事本》未达要求的,视情扣0.3-3分。
2、认真做好所联村(居)、社区信访调处工作的得6分;未规范办理的每件扣0.3分,未及时答复的每件扣0.6分,被上级通报导致区街信访工作扣分的每件扣0.9分,因处理不当造成重复信访的扣1.2分,扣完为止。
3、与所联村(居)、社区工作实绩(社会稳定、计生、控违拆违、五水共治、环境卫生等)相挂钩,设基本分18分,按所联村(居)、社区倒扣分的50%进行相应扣分。
4、配合做好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所联村(居)涉及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以项目为单位,每完成1个拆迁项目,联系干部各加2分;未能按时完成的,联系干部各扣1分。此项由征迁安置局负责考核。
5、设置联村(居)、社区难度系数,情况复杂村(居)(新沙居委、西湖居委、光明居委、白米堰居委、蒿东村、朱山头村、新建庄村、沥泗村等8个村居)联系干部按基本分(18分)的1.1倍计分;情况平稳村(居)(包括其余27个村居)联系干部按基本分(18分)计分;联系社区干部按基本分(18分)的0.9倍计分。
(四)加减分考核。
1.机关效能考核。详见附件2。每月由区街督查组负责考核。
2.“八大战役”过程考核
“八大战役”重在过程督考,根据每次区督查办对“八大战役”战绩进行的排名结果,区街排名在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的相应局办分别加1.5分、1分、0.5分,排名在后三位的相应局办分别减1.5分、1分、0.5分。由区街督考组负责打分。八大战役的年终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按照月度考核累计分加倍加减分。每月由区街督考组负责打分。
3.争先创优考核
线上、重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或在年度考核中获得区级以上先进的,按区级加0.5分、地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计入相关局办年度考核得分(以上级文件为准,区级考核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关干部个人得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先进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奖项时间界定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以表彰文件落款时间为准)。由分管领导和相应局办在年底前自行上报督考组进行考核。
4.舆论宣传考核
对在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正面报道的,相关局办每条加1分;在浙江日报头版或浙江卫视《新闻联播》中正面报道的,相关局办每条加0.5分。在省《今日聚焦》、市《今日焦点》、区《每周一问》栏目出现负面报道的,相关局办每次分别减1分、0.5分、0.2分,未按规定及时整改落实的加倍减分。出现重大、特大网络负面舆情的,相关局办每次分别减1分、2分;出现省、国家级内参批评件的,相关局办每次分别减2分、3分。相同内容就高不重复。此项每月由区街督查组负责考核,宣传线配合考核。
5.清单上报考核
把握清单工作上报的时间节点,对不如实、不及时上报的局办,每次扣0.2分,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0.5分。此项每月由督考组负责考核,党政办配合考核。
6.综合赋分
由区街班子成员对各局办线年度工作实绩视情加减分。
三、考核办法
(一)局办考核:区街督考组每月定期对工作清单和动态飞单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督查考核打分,在年底对清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年底计算总得分,分管负责人进行审核确定。对每月工作清单未完成的局办,每例扣1-5分。分管领导得分按分管局办总得分的平均得分计算。
(二)联村考核:年底召开全体村书记会议,由各村书记根据机关干部下村服务意识、工作作风、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总分占到联村考核的10%。特殊岗位如文书等按全体联村(居)、社区干部平均分计分,片长按所联片的联村(居)、社区干部平均分计分,区街主要领导按所有班子成员平均分计分。由区街督考组负责打分。
(三)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每月由督查组先通报局办各项交办工作完成的质量,全年迟到、早退、事假、旷工以及违规、违纪的情况,由区街督查组成员计算打分,即为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得分。
(四)机关干部互评考核:年底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围绕机关干部岗位工作、自身建设等内容,进行互评考核。由区街督考组计算得分。
(五)班子集体评分:年底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根据每位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平时工作表现、取得绩效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由区街督考组计算得分。
(六)考评以各局办提供的情况,以及测评分数,由督考组核实汇总后,最后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审定,确定每个人的最终考核得分。
四、分数设置
由局办考核分和个人考核分两块组成,其中联村工作考核计算在个人考核分中,全年考核分数计算并折合成80分,年度考核另设领导集体分10分、机关干部互评分10分。相加计算最后总得分。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机关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包朝阳、胡四海同志任组长,张华尧、董柏钎、赵 锋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设立督考组,由陈月烨同志任组长,孙超峰、王莉、钟笑笑、陈可、郦小华为成员。设立督查组,由王敬同志任组长,王成章、王成安、王洪波、罗江峰为成员。
(二)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在机关内部公开栏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干部监督。
(三)提取局办年终考核奖的20%用于局办内部全员考核。由各分管领导和局办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以每次督考通报加减分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的原则拉开差距。
(四)本考核办法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附:1、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机关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督考组名单
3、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督查组名单
4、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细则
中共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