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农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激励市场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经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明办研究,决定在全区农贸市场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活动。现将《上虞区农贸市场创建 “诚信经营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上虞区第五届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上虞区农贸市场创建“诚信经营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创建农贸市场“诚信经营示范户”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项重要内容,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购物消费环境、构建诚信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进我区农贸市场“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打造上虞“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总体目标,以推动广大经营者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为目的,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诚信建设,创建放心消费环境,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8月1日-8月31日)
一是成立农贸市场“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工作领导办公室,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在各市场设立诚信宣传窗、宣传标牌,在电子广告屏循环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7年9月1日-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