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梁政〔2017〕第27号
各村(居):
《梁湖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已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梁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梁湖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上虞区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6〕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梁湖、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决定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按照“就近便利、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生活垃圾分拣站,尽量与中转站二合一;同时规划建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和回收利用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可烂垃圾(即厨余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镇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每户统一配置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村内主要道路边按“两分法”按需配备240升分类垃圾桶,用于分类投放,村公共区域(如:村办公楼、文化礼堂、晒场等附近)至少有一处按“四分法”要求设置的分类投放桶。每户垃圾桶必须放置在住宅门口,由村负责派人每天上门收集至240 升分类垃圾桶,再由环卫中心统一将垃圾分类收运至分拣站;镇负责对收运至分拣站的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在分拣站设置可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临时存放点;各村清运垃圾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村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由村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由镇确定具有有害垃圾(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定时收运处置。
3、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由区环卫中心集中处理。
4、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各村的可烂垃圾桶集中收运后存放在分拣站,由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单位进行清运并处置。
(五)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以下机制和制度:
1、建立健全镇环卫一体化制度。建立由镇负责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垃圾分类智能化运作模式。
2、建立二级考评制度。建立镇、村、户二级考评制度,镇负责对各村进行考核,各村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建立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考评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