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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区交发〔2017〕6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及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我区多起工贸、建筑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为“平安护航十九大”打下坚实基础,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的通知》(虞安【2017】6号)和《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绍市交办发【2017】121号)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以及正在开展的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全面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找准补齐企业安全管理及部门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短板,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和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重点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两方面内容。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监管问题短板的自查自纠。
1. 企业层面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安委会制定的五项安全生产严管底线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2、部门(单位)层面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三是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隐患有奖举报制等3个机制建立情况。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平安交通隐患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道路运输平安”活动推进开展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在对各类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活动,严格督促企业抓实抓好作业人员(包括外包单位人员及被派遣劳动者)的日常安全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同时确保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二是强化企业人员及行业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内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突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管理要求、防控重点、典型案例、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宣贯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安监局组织的全区化工、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危险作业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和由区安委办组织的各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监所(分局)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科室负责人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拉动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三是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综合素质。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短信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等家庭活动,不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从即日起至12月,分四个阶段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28日)。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及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并逐条对照相关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同时,将实施方案下发至所管辖所有企业、单位,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按照《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明确、细化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辨识标准,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将隐患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布,并报送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
(二)集中整治培训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一是开展督查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前阶段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紧紧围绕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实际,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对企业的检查表格,对各类企业、场所集中开展一轮全面排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群租房等对象,进一步增加消防安全检查频次,着力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对户外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高湿作业等的动态管理,强化对重点设备、工艺、装置等的安全检测;8月20日前,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方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二是开展摸排摸底。各单位要对本系统、本行业内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一轮集中教育培训。
(三)整治培训深化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一是构建预防机制强化整改。各单位要在前阶段整治基础上,进一步督促自身有能力的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引导不具备能力的企业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特别是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安全管控。对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管理企业以及被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进行曝光公布。二是集中整治强化教育。各单位要积极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并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安全生产面上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专项执法力度,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人群教育培训情况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一批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持证人员未持证等问题,并及时对相关企业进行曝光公示。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围绕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稳定目标,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及教育培训。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精准有效。12月起,全面总结本次行动开展情况,针对问题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区公路段负责公路行业,重点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急弯陡坡路段、公路隧道、危病桥梁和事故多发点段等领域开展检查和整治。
(二)区运管所负责道路运输行业,重点对道路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客货运站场、驾培等领域开展检查和整治。
(三)区港航局负责水路运输行业和水上交通领域,重点对水路客运、水路危险品运输、港口码头等领域开展检查和整治。
(四)区质监站负责交通在建工程,重点对在建公路、深基坑、高边坡、长大桥隧等开展检查和整治。
(五)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本次行动是国务院安委会对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更是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由局主要领导、局安委会主任统一领导,相关局领导按照安全生产“1+X”责任体系,具体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及教育培训工作。行动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具体抓好协调推进及综合监管。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局将把本次行动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深化隐患整治,严格执法监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单位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认真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事故的发生。对与其他部门监管职能交叉形成的监管盲区和漏洞,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处置高效有力。
(三)加强教育培训,巩固安全基础。安全生产重在基础建设,重在意识强化,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的宣传报道;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特别是强化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力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职工广泛关注、自主学习、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完善工作台账,抓好信息报送。各单位在扎实推进本次行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工作台账及过程性资料的整理完善,并严格按照《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资料上报要求》,及时上报资料、信息。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资料上报要求
2.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行动汇总表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64附件1.doc
附件下载:64附件2.doc
